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主耶穌又設立七十個門徒(路加福音第十章)

「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就對他們說:「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路加福音第十章1至2節


「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在衪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1節)。七十是猶太人喜歡用來組織動力群體的數目,以色列的眾子去到埃及是七十人;與摩西一同上西乃山的長老也是七十人;猶太公會也是七十人組成;現在主耶穌設立七十個人去傳福音。並吩咐他們:(在這裡停一停,請翻開《聖經》,細讀路加福音第十章3至7節後再看下去,靈修是要根據並打開《聖經》的)1.傳福音之時要求主自己去差派(當「求」莊稼的主,是要向主負責,2節)。2.要有冒險的心志(3節)。3.不需要為生活掛心(4節)。4.要將平安帶到肯接待他們的家庭中(5、6節)。5.可接受所到家庭的供應(7、8節)。6.要用行動關心別人(9節)。7.要以禮貌對待不接待他們的人(10、11節)。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