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0日 星期五

基甸用兵(士師記第七章)

基甸和跟隨他的一百人,在三更之初才換更的時候,來到營旁,就吹角,打破手中的瓶。三隊的人就都吹角,打破瓶子,左手拿著火把,右手拿著角,喊叫說:「耶和華和基甸的刀!」他們在營的四圍各站各的地方;全營的人都亂竄。三百人吶喊,使他們逃跑。三百人就吹角,耶和華使全營的人用刀互相擊殺,逃到西利拉的伯哈示他,直逃到靠近他巴的亞伯米何拉。以色列人就從拿弗他利、亞設,和瑪拿西全地聚集來追趕米甸人。(士師記第七章19至23節



在戰爭中,面對敵人通常以人多勢眾為上策,但耶和華上帝卻吩咐基甸用「裁軍方式」對付米甸人:從三萬二千人減至一萬人(3節),再由一萬人減至六百人,最後從六百人中挑選有警覺意識(用手捧着餂水)的三百人(7節),這樣,就「免得以色列人向我誇大說:是我們自己的手救了我們」(2節),正如《詩篇》所說的:「衪不喜悅馬的力大,不喜愛人的腿快」(147:10),更何况人强馬壯未必成事反為誤事,事實上,當時「臨時成軍」的三萬二千人,可說是烏合之眾。今天我們在靈性上要戰勝仇敵,打美好的勝仗,「同心合力仰望上主」是成就大事的不二法門,因為「倚靠上帝的靈,方能成事」(亞4:6)。

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基甸蒙召(士師記第六章)

耶和華觀看基甸,說:「你靠著你這能力去從米甸人手裡拯救以色列人,不是我差遣你去的嗎?」基甸說:「主啊,我有何能拯救以色列人呢?我家在瑪拿西支派中是至貧窮的。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耶和華對他說:「我與你同在,你就必擊打米甸人,如擊打一人一樣。」基甸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給我一個證據,使我知道與我說話的就是主。求你不要離開這裡,等我歸回將禮物帶來供在你面前。」主說:「我必等你回來。」(士師記第六章14至18節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米甸人手裡七年」(1節),這是懲罰以色列人犯罪的方法。當他們窮途末路之時就求告耶和華,祂立即派使者去選召基甸作他們的拯救者,從(12節)與(14節)比對,「耶和華的使者」亦即耶和華,因此基甸之蒙召與摩西的被選,在上帝的眼中同樣重要,而基甸蒙召時,心中先求耶和華上帝賜平安(「耶和華沙龍」24節),踏上事主之路的第一步必然先拆毁素常拜的偶像,作個有決心戰勝撒但的「耶路巴力」(32節),隨着衪能力的賜予(「耶和華的靈降臨」34節)去完成任務。每個跟隨主的人,必須要有被衪選召→拆毁心中的偶像→靠主的靈行事的經歷。

2014年5月26日 星期一

基順之戰(士師記第四、五章)

那時,底波拉和亞比挪菴的兒子巴拉作歌,說:因為以色列中有軍長率領,百姓也甘心犧牲自己,你們應當頌讚耶和華!君王啊,要聽!王子啊,要側耳而聽!我要向耶和華歌唱;我要歌頌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耶和華啊,你從西珥出來,由以東地行走。那時地震天漏,雲也落雨。山見耶和華的面就震動,西乃山見耶和華以色列神的面也是如此。(士師記第五章1至5節



第四章經文記載了唯一的女士師底波拉的事蹟,這場「基順之戰」(7節),有「女權運動解經者」根據巴拉與她的對答「巴拉說:你若同我去我就去,你若不同我去我就不去。底波拉說:我必與你同去,只是你在所行的路上得不着榮耀,因為耶和華要將西西拉交在一個婦人手中」(8、9節)去解作《聖經》是提昌女權運動的先導,確實是非常不智,倒不如重尋上帝的心意:祂從創世之初就表明男女平等是世事運作的重心。迦南王耶賓被以色列人制伏之後,底波拉與巴拉同作「頌讚耶和華之歌」(第五章),底波拉藉此也鼓勵巴拉(5:12)。在上帝的眼中,每一個按祂的旨意並忠心事奉祂、服事人的,不分男女老幼,都必被祂大大使用。

2014年5月23日 星期五

俄陀聶起(士師記第三章)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忘記耶和華他們的神,去事奉諸巴力和亞舍拉,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美索不達米亞王古珊利薩田的手中。以色列人服事古珊利薩田八年。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救他們,就是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士師記第三章7至9節) 。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7節),在這段經文我們看見了一個公式,將《士師記》中的每一事件陳述出來:即壓逼者的名字、受壓逼的時期和拯救者(士師)的名字,於是國中太平若干年。而俄陀聶是在戰爭中勝了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至於另一個士師以笏(15-30節)則是「左手便利」的,他是以「行刺」方式,結束了摩押王伊磯倫,並用吹角召集以色列人,告訴他們「耶和華已經把’你們’的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28節),表明他是耶和華特意派他來作以色列人的拯救者。另一位士師珊迦,更只用一節經文(31節)陳述,這就說明了一件事:當上帝使用我們時,什麼都不重要,成就祂的旨意是整件事的答案。

2014年5月21日 星期三

士師摘要(士師記第二章)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並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便極其困苦。(士師記第二章1至15節



本章再題到約書亞那一代的領袖們離世後,跟着的世代興起,他們竟然「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10節),以致「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巴力」(11節),而14至19節正是士師時期的摘要,「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14節),每逢以色列人不喜歡那種對耶和華上帝莊嚴的敬拜而去隨從淫亂腐化的生活,他們不但在上帝與他們中間的「約」中失了關係,同時他們彼此之間也失卻了聯系,因為上帝與屬衪的人所之的「約」,含有類似婚約的觀念,在家庭中,夫妻的婚約一旦無效,整個家庭也跟着瓦解;同樣,我們若失去與上帝的關係,我們基督徒彼此的關係也蕩然無存。

2014年5月19日 星期一

猶大當先(士師記第一章)

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求問耶和華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攻擊迦南人,與他們爭戰?」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猶大對他哥哥西緬說:「請你同我到拈鬮所得之地去,好與迦南人爭戰;以後我也同你到你拈鬮所得之地去。」於是西緬與他同去。猶大就上去;耶和華將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在比色擊殺了一萬人。(士師記第一章1至4節



此卷書稱《士師記》,因內中記載上帝先後興起十三位士師在約書亞死後治理百姓。作者是撒母耳(17:618:119:121:25)。寫作目的在於指出以色列人離棄上帝所召來的管教及責打,並因悔改而帶來拯救和復興。歸根究底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時沒有遵照上帝的吩咐完全趕出迦南七族(本章19、21、27、29、30等節),成了日後混亂的主因,我們若不好好對付罪惡,也必在靈性上陷入正如士師時代的境况。士師個人未出現之前,耶和華上帝吩咐猶大支派當先去攻打迦南人和比利洗人,在迦勒重賞之下,其姪兒俄陀聶先奪取了基列西弗城(11至15節),其後他成為第一個士師(3:7-11)。

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

臨別贈言(二)(約書亞記第廿四章)

「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約書亞記第廿四章14、15節



《約書亞記》眾支派的集合地是在示劍,而非慣常的吉甲和示羅,顯然不是約書亞的決定,因第1節說:「他們就站在上帝面前」。同時約書亞的臨別贈言主要在教導以色列民,他要把握最後的機會讓他們揀選所事奉的神!自己去揀選是一種權利,基督徒卻願意將此權利交給上帝,因為自己隨心所欲作揀選或由別人代揀選,通常是弊端多多。揀選耶和華意味著事奉一位不容許有別的神明在祂面前出現的上帝,因為祂是一位聖潔與忌邪的真神。另一方面,在約書亞和他那一代的領袖們死去後,以色列人也忘記了「事奉耶和華」莊嚴的承諾,我們身為這一代的基督徒家長、教會領袖,有責任教導後人代代相承地「事奉耶和華」。

2014年5月14日 星期三

臨別贈言(一)(約書亞記第廿三章)

約書亞說:「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你們是一心一意地知道,耶和華你們神所應許賜福與你們的話沒有一句落空,都應驗在你們身上了。耶和華你們神所應許的一切福氣怎樣臨到你們身上,耶和華也必照樣使各樣禍患臨到你們身上,直到把你們從耶和華你們神所賜的這美地上除滅。你們若違背耶和華你們神吩咐你們所守的約,去事奉別神,叩拜他,耶和華的怒氣必向你們發作,使你們在他所賜的美地上速速滅亡。」(約書亞記第廿三章14至16節



《約書亞記》第廿三及廿四章是約書亞這位領袖的臨別贈言,從這卷書的歷史觀點來看,第廿三應放在廿四章後面,這樣與前面幾章更有連貫。這一章約書亞首先以與仇敵過往的戰爭作話題,表達對上帝的確信;其次他表達上帝的子民與「那些在你們中間所剩下的國民」攙雜、通婚的擔心。在最後四節中,「美地」這詞語連續出現,是耶和華上帝經常用之鼓勵祂的子民積極的用詞(此刻請細讀細嚼《申命記》八章7至10節),事實上,從《創世記》開始,耶和華上帝不斷聲明祂賜給我們的都是好的、美的,可惜我們自己從別的選擇中將好的、美的攙雜了,因而失去對上帝的確信,約書亞的臨別贈言正給予我們題醒。

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

祭壇為証(約書亞記第廿二章)

……所以我們說:『日後你們對我們,或對我們的後人這樣說,我們就可以回答說,你們看我們列祖所築的壇是耶和華壇的樣式;這並不是為獻燔祭,也不是為獻別的祭,乃是為作你我中間的證據。』我們在耶和華我們神帳幕前的壇以外,另築一座壇,為獻燔祭、素祭,和別的祭,悖逆耶和華,今日轉去不跟從他,我們斷沒有這個意思。」(約書亞記第廿二章28、29節



「只要切切的謹慎遵行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誡命律法,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行他一切的道,守他的誡命,專靠祂,盡心盡性事奉祂」(5節),這一節描寫出對上帝情感和行動上的表達,那是愛父神的意義,其中有感情的依附和忠心不移的意念。同時,在下半章(10至34節)中,我們可以欣賞到約但河東西兩岸弟兄令人喜悅的對話,其中一方是作公開地詢問,另一方也公開地温和地回答:「…因此我們說,不如為自己築一座壇,不是為獻燔祭,不是為獻別的祭,乃是為你我中間,和你我後人中間作証據,…免得你們的子孫日後對我們的子孫說,你們與耶和華無分了」。這種解決彼此間誤會的方法,值得我們學習。

2014年5月9日 星期五

設立逃城(約書亞記第廿、廿一章)

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著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門口,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裡,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若是報血仇的追了他來,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報血仇的手裡;因為他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他要住在那城裡,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約書亞記第廿章1至6節



《約書亞記》第廿及廿一章所記之城雖然涉及不同的支派,但這兩章的內容卻有密切的連繫,在《民數記》第卅五章記載了摩西對誤殺及蓄意殺人的情况作了詮釋,而在這裡約書亞卻加以執行。所有法治的國家,都嘗試將誤殺與蓄意殺人的情况畫分界線,無論我們對於執行死刑贊成與否,逃城的設立可以給雙方面對事實處理該案件,「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不死在報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20:9)。同時,第廿一章對第十四章3至4節的記載作補充,而利未支派不是《約書亞記》所載十二支派之一,但他們從各支派所提供的48座城中,有6座城是逃城(請在21章中找),平添了他們保護的責任。

2014年5月7日 星期三

中部山地(約書亞記第十八、十九章)

以色列的全會眾都聚集在示羅,把會幕設立在那裡,那地已經被他們制伏了。以色列人中其餘的七個支派還沒有分給他們地業。約書亞對以色列人說:「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給你們的地,你們耽延不去得,要到幾時呢?你們每支派當選舉三個人,我要打發他們去,他們就要起身走遍那地,按著各支派應得的地業寫明(或作:畫圖),就回到我這裡來。他們要將地分做七分;猶大仍在南方,住在他的境內。約瑟家仍在北方,住在他的境內。你們要將地分做七分,寫明了拿到我這裡來。我要在耶和華我們神面前,為你們拈鬮。利未人在你們中間沒有分,因為供耶和華祭司的職任就是他們的產業。迦得支派、流便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已經在約但河東得了地業,就是耶和華僕人摩西所給他們的。」(約書亞記第十八章1至7節



 《約書亞記》第十八章與第十九章的記載突然有了改變,將本卷一切行動的基地,由吉甲(14:6)移到中部山地的示劍與伯特利之間的示羅,此地的重要性一直延至第廿二章結束。同時,在(18:1-10)再强調用「拈鬮」分地的方法:拈鬮並不是把事情的決定用類似抽籤的方式任由命運安排,而是在「耶和華面前」一種神聖行動(18:1、10),箴言明說:「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16:33),根據歷代志上廿四至廿六章的記載:各種神聖的職位,是用掣籤的方法交給各不同的祭司家族,在(尼11:1、2)中,百姓也樂意接受;到了《新約》,使徒在謹慎禱告後,用搖籤選出馬提亞(徒1:23-26),我們行事決定權仍在主手中。

2014年5月5日 星期一

約瑟子孫(約書亞記第十六、十七章)

以法蓮子孫的境界,按著宗族所得的,記在下面:他們地業的東界是亞他綠亞達到上伯和崙;往西通到北邊的密米他,又向東繞到他納示羅,又接連到雅挪哈的東邊;從雅挪哈下到亞他綠,又到拿拉,達到耶利哥,通到約但河為止;從他普亞往西,到加拿河,直通到海為止。這就是以法蓮支派按著宗族所得的地業。(約書亞記第十六章5至8節



《約書亞記》第十六章至第十七章是將有關以法蓮及瑪拿西的主要資料,分別記載於(16:5-8)及(17:7-9)。但是有關權利的細節及部分承諾,乃以約瑟家族作中心。在約瑟家族代表與約書亞之間的對話中(17:14-18),我們明白到由於約瑟家族人數眾多(分地多少是根據人數而定),於是用「獨一無二」分配,約書亞說:「你們如果族大人多,嫌以法蓮山地窄小,就可以上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之地,在樹林中砍伐樹木」(17:15),並且有信心的說:「山地也要歸你,雖是樹林你也可以砍伐,靠近之地必歸你;迦南人雖有鐵車,雖是強盛,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記着:活在世上的基督徒,還須靠主繼續打屬靈的仗。

2014年5月2日 星期五

猶大之邑(約書亞記第十五章)

猶大支派按著宗族拈鬮所得之地是在儘南邊,到以東的交界,向南直到尋的曠野。他們的南界是從鹽海的儘邊,就是從朝南的海汊起,通到亞克拉濱坡的南邊,接連到尋,上到加低斯巴尼亞的南邊,又過希斯崙,上到亞達珥,繞到甲加,接連到押們,通到埃及小河,直通到海為止。這就是他們的南界。東界是從鹽海南邊到約但河口。北界是從約但河口的海汊起,上到伯曷拉,過伯亞拉巴的北邊,上到流便之子波罕的磐石;……(約書亞記第十五章1至6節



在上一章(第十四章)還指出約書亞分地,是由代表團協助,而產業的分配是由拈鬮方式進行。同時又解釋到,利未人負有神聖的職務,他們沒有自己的產業,卻可在世俗弟兄們管理的城邑和草原上有份。《約書亞記》後半部給予猶大首要的地位,而且對她有詳盡的描述。本章1至12節記載猶大支派的疆界,20至62節介紹國土的綱要及各地點的名單,現代地理學家研究出這地是產金礦及其他礦物之區。最後,不可忘記迦勒將巨人亞衲的後代趕出希伯崙的努力(14節),迦勒是以色列的精神領袖(請再讀民14:24申1:36),他與約書亞過約但河時排除以色列人畏懼的心,他終於得到希伯崙為業,其後希伯崙成為大衛王首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