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1日 星期一

比勒達言(約伯記第十八章)

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你尋索言語要到幾時呢?你可以揣摩思想,然後我們就說話。我們為何算為畜生,在你眼中看作污穢呢?你這惱怒將自己撕裂的,難道大地為你見棄、磐石挪開原處嗎?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他的火焰必不照耀。他帳棚中的亮光要變為黑暗;他以上的燈也必熄滅。他堅強的腳步必見狹窄;自己的計謀必將他絆倒。因為他被自己的腳陷入網中,走在纏人的網羅上。圈套必抓住他的腳跟;機關必擒獲他。活扣為他藏在土內;羈絆為他藏在路上。……(約伯記第十八章1至10節



這比勒達第二次發言,他直接說明:惡人遭受苦難是行惡的証據,例如:「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5節);「自己的計謀,必將他絆倒」(7節);「四面的驚嚇要使他害怕,並且追趕他的脚跟」(11節)。比勒達提醒並質問約伯:「你這惱怒將自己撕裂的,難道大地為你見棄,磐石挪開原處麼?」(4節),意即:「請問約 伯先生,你是不是自己認為是個特殊人物,連‘人有罪必受罰’這放諸天下而皆準的法則,也會因為你而改變呢?」最後,「不義之人的住處,總是這樣。此乃不認上帝之人的下場」(21節)給予約伯極大思考的空間,在以後繼續討論的進程中,他逐漸見到前人未發現的新亮光。

2015年8月28日 星期五

約伯申訴(約伯記第十六、十七章)

我雖說話,憂愁仍不得消解;我雖停住不說,憂愁就離開我嗎?但現在神使我困倦,使親友遠離我,又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主發怒撕裂我,逼迫我,向我切齒;我的敵人怒目看我。他們向我開口,打我的臉羞辱我,聚會攻擊我。神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我素來安逸,他折斷我,掐住我的頸項,把我摔碎,又立我為他的箭靶子。他的弓箭手四面圍繞我;他破裂我的肺腑,並不留情,把我的膽傾倒在地上,將我破裂又破裂,如同勇士向我直闖。我縫麻布在我皮膚上,把我的角放在塵土中。我的臉因哭泣發紫,在我的眼皮上有死蔭。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約伯記第十六章6至17節



本章與第十七章是約伯的申訴。他此刻有‘上帝和朋友都與他對立’的感覺。「上帝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11節)。同時他根據(創4:10)表達出「地阿,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18節),約伯是希望死後(當時他是孑然一身,且滿身生瘡,絕望至極),他的血會為他伸寃,正像亞伯無辜被害,可喜的是,他仍‘心中有神’:「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害要用血為自己伸寃一樣。不過與朋友辯白’一樣」(21節),他此刻求上帝自己作他的見証人和中保也盼望有一人代他辯白,當時他雖然不知道有一位拯救世人的主耶穌要來,但苦難幫助他去尋求這真理(參閱來2:9、10;14-16)。

2015年8月26日 星期三

友責約伯(約伯記第十五章)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智慧人豈可用虛空的知識回答,用東風充滿肚腹呢?他豈可用無益的話和無濟於事的言語理論呢?你是廢棄敬畏的意,在神面前阻止敬虔的心。你的罪孽指教你的口;你選用詭詐人的舌頭。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並非是我;你自己的嘴見證你的不是。(約伯記第十五章1至6節



在《約伯記》第三至十四章共十二章經文中,約伯和他三個朋友以利法、比勒達、瑣法作了第一回合的辯論:其間以利法强調了上帝道德上的完美;比勒達堅持上帝的公正;而瑣法則指出上帝的無所不知,約伯在給他們的回應中,一直為自己的無端端受苦而自辯,在尚未有結論之際,他們四人再展開第二回合的辯論(第十五至廿一章),此一回合戰况更激烈:以利法責備約伯妄言己義(5-6節);比勒達則認為惡人必受禍(18:5);瑣法則乾脆下了一個結論:惡者終必滅亡(20:5),自此之後,瑣法在第三回合中,就緘默不語了。

2015年8月24日 星期一

約伯回答(三)(約伯記第十四章)

惟願你把我藏在陰間,存於隱密處,等你的忿怒過去;願你為我定了日期,記念我。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我只要在我一切爭戰的日子,等我被釋放(或作:改變)的時候來到。你呼叫,我便回答;你手所做的,你必羨慕。但如今你數點我的腳步,豈不窺察我的罪過嗎?我的過犯被你封在囊中,也縫嚴了我的罪孽。(約伯記第十四章13至17節



本章約伯繼續去答覆三個朋友:(三)藉此機會哀嘆人生苦短(13:28至14:22)。他認為:「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1節),就「求祢轉眼不看他,使他得歇息,直等他像(被)雇的工人完畢他的日子」(6節)意思是說:人生苦短,世間也沒有完人,上帝何不讓世人享樂這短暫生命,反而要求人沒有過犯呢?「水流消磨石頭,(山洪沖去)所流溢的,洗去地上的塵土;袮也照樣滅絕人的指望」(19節),這裡約伯只能憑自己有限的智慧去體會,認為人所以沒有盼望是上帝不加理會的的結果,乃因當時上帝的救贖計劃還未完全啓示給世人,可見今日我們所得的啓示和所蒙救贖的恩是何等的大呢!

2015年8月21日 星期五

約伯回答(二)(約伯記第十三章)

惟有兩件不要向我施行,我就不躲開你的面:就是把你的手縮回,遠離我身;又不使你的驚惶威嚇我。這樣,你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讓我說話,你回答我。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求你叫我知道我的過犯與罪愆。你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你要驚動被風吹的葉子嗎?要追趕枯乾的碎稓嗎?你按罪狀刑罰我,又使我擔當幼年的罪孽;也把我的腳上了木狗,並窺察我一切的道路,為我的腳掌劃定界限。我已經像滅絕的爛物,像蟲蛀的衣裳。(約伯記第十三章20至28節



本章約伯繼續去答覆三個朋友:(二)既嘲笑三個朋友所言的空洞,又決意與上帝講理:「你們是編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4、5節)「我真要對全能者說話,我願與上帝理論」(3節)。同時,約伯認為上帝可以容許他陳詞,已經是一大收穫「……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衪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這要成為我的拯救,因為不虔誠的人不得到衪面前」(15、16節)。事實上,約伯到此時此刻還未明白這次受苦對他有比刑罰罪惡更深一層的意義,因而得不到真正答案,因此他求上帝收回衪的刑罰(21節),並回答他心中不解的問題(22節)。

2015年8月19日 星期三

約伯回答(一)(約伯記第十二章)

約伯回答說:你們真是子民哪,你們死亡,智慧也就滅沒了。但我也有聰明,與你們一樣,並非不及你們。你們所說的,誰不知道呢? 我這求告神、蒙他應允的人竟成了朋友所譏笑的;公義完全人竟受了人的譏笑。安逸的人心裡藐視災禍;這災禍常常等待滑腳的人。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固,神多將財物送到他們手中。(約伯記第十二章1至6節



《約伯記》第十二至十四三章是約伯對瑣法的答覆,他對瑣法向他無禮責備作出激烈的反擊,甚至對瑣法反脣相稽,說他自以為世上智慧全集於一身,他若死了,世間智慧也會跟着消失,並指出沒有受過苦的人不能回答他的問題。約伯的答覆又分三段:(一)對三個朋友自以為是的態度甚為不滿,但承認上帝的智慧與全能(2-25節)「但我也有聰明,與你們一樣,並非不及你們。你們所說的,誰不知道呢?」(3節)「……看這一切,誰不知道是耶和華的手作成的呢?」(7-9節)。自詡有學問、有見識的人都必成為愚笨(17-19節);就算一時興旺的邦國也成廢墟,唯有上帝的權能永遠長存(23節)。

2015年8月17日 星期一

瑣法發言(約伯記第十一章)

拿瑪人瑣法回答說:這許多的言語豈不該回答嗎?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嗎?你誇大的話豈能使人不作聲嗎?你戲笑的時候豈沒有人叫你害羞嗎?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你眼前潔淨。惟願神說話;願他開口攻擊你,並將智慧的奧秘指示你;他有諸般的智識。所以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約伯記第十一章1至6節



約伯第三位朋友瑣法第一次發言,他對約伯力辯無辜極表不滿,說明全知的上帝用苦難來喚醒約伯自知有罪好覺悟前非,他發言的步驟是:(一)責備約伯自以為義(2-6節)「上帝有諸般的智慧,所以當知道上帝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二)說明上帝的智慧難測(7-12節)「他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他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三)人能悔悟,苦難才會過去(13-20節)「你手裡若有罪孽,就當遠遠的除掉,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瑣法不像以利法般講宗教經驗,也不像比勒達那樣從古人智慧中找道理,他只講自己權威和絕對的是非。這種「解決」朋友苦難的方法,也實在行不通。

2015年8月14日 星期五

約伯回答(二)(約伯記第十章)

我厭煩我的性命,必由著自己述說我的哀情;因心裡苦惱,我要說話,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你為何與我爭辯?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這事你以為美嗎?你的眼豈是肉眼?你查看豈像人查看嗎?你的日子豈像人的日子,你的年歲豈像人的年歲,就追問我的罪孽,尋察我的罪過嗎?其實,你知道我沒有罪惡,並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的。(約伯記第十章1至7節



約伯從「我們(他和上帝)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9:33)的觀點,認為在聖潔的神和有罪的人之間,應該有一位「聽訟的人」,以恢復他與上帝的關係,故此他再次說明他是無端端受苦者(2節),並且深信上帝也知道這一切(7節)。同時,這位「聽訟的人」是誰?或許約伯另有所屬,但從21、22兩節(請細心再讀一遍)中,可以體會到上帝如何逐步藉着主耶穌基督向世人啓示衪的計劃:墳墓只是信徒進到永生的大門,在埋葬主墳墓的前面,人人都有復活的盼望,因為主是為要復活而埋葬,為我們得着永生而復活。我們縱有更大的苦難,那‘得着永生’的盼望,是與主永遠同住(林後5:1-8)。

2015年8月12日 星期三

約伯回答(一)(約伯記第九章)

約伯回答說: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他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他發怒,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覺。他使地震動,離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搖撼。他吩咐日頭不出來,就不出來,又封閉眾星。他獨自鋪張蒼天,步行在海浪之上。他造北斗、參星、昴星,並南方的密宮;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約伯記第九章1至10節



《約伯記》第六、七兩章是約伯給予比勒達的答覆,他承認上帝賞善罰惡,可是「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上帝面前怎能成為義呢?」(2節)何况「誰向上帝剛硬而得享通」(4節)(只有順服);「祂發怒,山並不知覺」(5節)(祂不容忍罪惡);祂的怒氣要發就發,連海怪拉哈伯(古代神話的傳說)的同伴也屈服(13節);「祂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10節)。「善惡無分,都是一樣」(22節)這是約伯在苦難中思想上最大的偏差,他所體驗到的神,是一位善惡不分蒙蔽世上法官的神,與以往仰望的上帝大不相同。可惜啊!當我們從‘豐足’突變成‘苦難’之際,不可重蹈覆轍,陷入如約伯之迷茫中啊。

2015年8月10日 星期一

比勒達言(約伯記第八章)

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這些話你要說到幾時?口中的言語如狂風要到幾時呢?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或者你的兒女得罪了他;他使他們受報應。你若殷勤地尋求神,向全能者懇求;你若清潔正直,他必定為你起來,使你公義的居所興旺。(約伯記第八章1至6節



這一章開始由約伯的另一位朋友比勒達發言,他沒有理會到約伯痛苦的呼喊,反而加以冷酷的責備。他不相信上帝不公平,他認為約伯的兒女乃因得罪上帝而死(4節)。弟兄姊妹小心阿!我們有些時候去幫助別人,自己卻做了‘定人罪者’!比勒達再提醒約伯:人若沒有上帝,就像製造蒲草紙的蒲草生長時沒有泥,蘆荻生長時沒有水,「凡忘記上帝的人,景况也是這樣,不敬虔人的指望要滅沒」(13節)。若沒有上帝,那暫短的福樂沒有益處(19節)。約伯若聽他的勸告向上帝認罪才可得福(20-22節)。是的,我們認罪是尋見上帝的先決條件,但要切記:對於像約伯正落在大苦難中的人,未必有相同的感受。

2015年8月7日 星期五

約伯回答(二)(約伯記第七章)

人在世上豈無爭戰嗎?他的日子不像雇工人的日子嗎?像奴僕切慕黑影,像雇工人盼望工價;我也照樣經過困苦的日月,夜間的疲乏為我而定。我躺臥的時候便說:我何時起來,黑夜就過去呢?我盡是反來覆去,直到天亮。我的肉體以蟲子和塵土為衣;我的皮膚才收了口又重新破裂。(約伯記第七章1至5節



接續作日經課,約伯的回答以利法之二:(二)約伯申訴上帝對他的嚴苛(今日經文):1.他相信苦難來自上帝,但不明白上帝何以如此折磨他(1-5節),使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2.人生如朝露,本屬快樂的人生(約伯想起他本來的境况)可能不再出現「求祢想念,我的生命不過是一口氣,我的眼睛必不再見福樂」(6-8節)。3.死亡將人和現世隔開,人與上帝的關係必須趁有生命之時建立(9-10節)。4.申訴上帝使他厭棄生命(16-21節,19節「才任憑我咽下唾沫呢?」意即‘使我透一口氣’ )。當你落在大苦難中,是否一如約伯之消極?我們應當從查考《約伯記》中,得着多方面的提醒。

2015年8月5日 星期三

約伯回答(一)(約伯記第六章)

請你們教導我,我便不作聲;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錯。正直的言語力量何其大!但你們責備是責備什麼呢?絕望人的講論既然如風,你們還想要駁正言語嗎?你們想為孤兒拈鬮,以朋友當貨物。現在請你們看看我,我決不當面說謊。請你們轉意,不要不公;請再轉意,我的事有理。我的舌上豈有不義嗎?我的口裡豈不辨奸惡嗎?(約伯記第六章24至30節


《約伯記》第六、七兩章是約伯回答以利法的話。以利法的勸勉不但沒有說服他,反而令他更痛苦,這正提醒我們:當我們只用自己的經歷去「幫助」受害者,可能會得到反效果。約伯的回答分兩部分:(一)為自己的訴害辯護(2-13節)1.「我的煩惱使我的言語急躁」(2-3節);2.動物吃飽了便不會叫喚,人若無痛苦也不會埋怨(5-7節);3.我生命在上帝手中,願衪取去,我確知自己未犯眾(8、9節);4.「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踊躍」(10節)。你同意約伯的觀點嗎?當你落在像約伯這般大苦難中(第一、二兩章),你會自怨自艾,想及自我了斷嗎?

2015年8月3日 星期一

以利法言(二)(約伯記第五章)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你六次遭難,他必救你;就是七次,災禍也無法害你。在饑荒中,他必救你脫離死亡;在爭戰中,他必救你脫離刀劍的權力。你必被隱藏,不受口舌之害;災殃臨到,你也不懼怕。(約伯記第五章17至21節



這一章是以利法對約伯的勸勉:(3-6節)以「愚妄人扎下根」指出人本可以像‘栽在溪水旁的樹’(詩1:3)欣欣向榮,可惜自己種下種子卻又隨己意去培育,乃產生惡果,在上帝眼中,世上並無正直人,約伯不可像愚妄人自以為是,必須謙卑才蒙上帝賜福。(8-16節)是一首頌讚詩,讚美上帝的慈愛和公義。中心思想是:「至於我,我必仰望上帝,把我的事情託付祂」(8節)。(17-21節)以利法要約伯珍惜上帝的管教,中心思想是:「上帝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17節)。以利法以自己的經驗勸說約伯(27節),似乎並未解除他的心結,我們要幫助受苦者,必先自己謙卑將他帶回主的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