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4日 星期五

約伯回答(二)(約伯記第十章)

我厭煩我的性命,必由著自己述說我的哀情;因心裡苦惱,我要說話,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你為何與我爭辯?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這事你以為美嗎?你的眼豈是肉眼?你查看豈像人查看嗎?你的日子豈像人的日子,你的年歲豈像人的年歲,就追問我的罪孽,尋察我的罪過嗎?其實,你知道我沒有罪惡,並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的。(約伯記第十章1至7節



約伯從「我們(他和上帝)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9:33)的觀點,認為在聖潔的神和有罪的人之間,應該有一位「聽訟的人」,以恢復他與上帝的關係,故此他再次說明他是無端端受苦者(2節),並且深信上帝也知道這一切(7節)。同時,這位「聽訟的人」是誰?或許約伯另有所屬,但從21、22兩節(請細心再讀一遍)中,可以體會到上帝如何逐步藉着主耶穌基督向世人啓示衪的計劃:墳墓只是信徒進到永生的大門,在埋葬主墳墓的前面,人人都有復活的盼望,因為主是為要復活而埋葬,為我們得着永生而復活。我們縱有更大的苦難,那‘得着永生’的盼望,是與主永遠同住(林後5:1-8)。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