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 星期五

牧者(傳道人)的職事(哥林多後書第三章)

「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我們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哥林多後書第三章1至5節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三章說明牧者的職事:(1)乃非自薦的職事(1-3節),傳道人服事主,不是人的舉薦,也不是自我舉薦;保羅將哥林多教會比作基督寫的信,他們明顯是基督的信 ,而這信是用信徒得贖的生命和新樣式的生活寫成,用墨寫的會褪色,也可以抹去,但是人從上帝所得到的生命是永遠且完美無瑕的。(2)乃稱義(新約)的職事(4-18節),目的叫人活(6節下),使人得自由(17節)。「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律法對罪人所宣佈的刑罰和死亡,只有回歸轉向主基督才能脫離,並可從祂那裡得到新的、自由的生命,這生命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要如此,必須每天與主面對面相交。

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愛的真締之二(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

「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 8節下至13節


(續昨)在愛、信、望中,最大的是愛的原因是:(1)若沒有愛,信心就不完全,只不過是意義上的承認,沒有動力服事上帝、服事人;若沒有愛,盼望就只是知識,在愛中盼望才可以達到最高目的。(2)在上帝來看:上帝本身是信的對象、也是人盼望的對象,然而上帝本身是愛。(3)在人來說:信和望都是暫時的,當見主面時已成事實,不再需要,但愛卻永遠存在。保羅論到「人人都必須追求的道」‘愛’之後,對於其他屬靈恩賜(尤其講道),則也要「切慕」(羨慕)和欣賞(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1節),方言倒不一定要追求。而我們在教會中期望得着屬靈恩賜的原因有二:一是「多造就教會」(12節);二是「凡事都當造就人」(26節)。

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

愛的真締之一(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4至8節上


《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是耳熟能詳的愛的詩歌。它說出:(一)愛的價值(1-3節)是:(1)勝過超自然現象的範圍(1節)。(2)勝過屬靈的能力範圍(2節)。(3)勝過物質上賙濟的範圍(3節)。(二)愛的本質(4-7節)是:(1)正面的:兩個「是」——是忍耐、是寬容。(2)反面的:八個「不」——不嫉妒、不驕傲、不自高自大、不作不合宜的事、不為自己的益處着想、不易怒、不猜疑計較、不包容罪惡。(3)四個「凡事」:凡事在真理中容忍、凡事不對人猜疑、凡事不快快對人失望(要盡力幫助失敗者)、凡事堅忍不喪志。(三)愛的無限(8-13節)。「愛是永不止息」是牧者喜歡送給新婚夫婦的金句,作為新生活的指標。

2012年8月24日 星期五

當守住自己的身分(哥林多前書第七章)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哥林多前書第七章3至5節


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中,保羅談論到婚姻問題,當然他是從上一章「不可淫亂」的事延續至這人生大事。夫妻要注意的是:(1)夫妻必須要有正常的婚姻生活(本章3、4節),分房絕不合宜,暫時分房也要有原則,免致造成有名無實的夫婦關係,繼而動搖婚姻制度。(2)要寡居的要三思而行(8、9節),不可沒有自知之明,否則容易陷入慾火攻心。(3)已婚者以不可離婚作準則(10-24節),請再細讀《馬太福音》第十九章主耶穌的教導。(4)至於論到未婚者如何確定是否守童身(25-38節),保羅只是把自己的經歷和經驗說出來,給讀的人作參考,並非主的命令也非必須遵守的;事實上,守獨身不是每個信徒都有的恩賜。「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上帝面前守住這身分」(24節

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

面對政府(羅馬書第十三章)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羅馬書第十三章1至3節


本章1至7節討論到基督徒面對政府的問題。「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1節)。保羅認為,地上的政府可以秉公行義,賞善罰惡,為人伸寃,代上帝伸張公義。不過,更重要的是,上帝設立政府給他賞善罰惡的目的,是讓百姓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提摩太前書2:2)。因此,保羅在這裡也教導在位者不可濫用職權來圖一己之利,以致民不聊生,他們的執法,是「叫作惡的懼怕」,而不是「叫行善(奉公守法)的懼怕」。跟著(8至10節)談及愛人的原則。當這邪惡的世代要過去,基督快來的日子漸近,基督徒當穿上公義的盔甲,披戴基督(12-14節),積極的做法是「行事為人要端正」,消極方面「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情慾」。

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

得些果子(羅馬書第一章)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第一章13至17節


《羅馬書》全書主要的中心思想是:福音是為全人類預備的。上帝設立使徒的職份,是要他們「在萬國中叫人為衪的名順服真道」(5節),按福音的果效而言:這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希臘人)」(16節)。保羅首先在第一章說出外邦人(猶太人以外其他各民族)的罪,他們的罪是:(1)不虔不義(18節)。(2)否認真神(19、20節)「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3)拜偶像(21-23節)。(4)玷染污穢(24、25節)。(5)逆性情慾(指同性戀)及其他罪惡(26-32節)。在此之前,保羅首先表明「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13節)要向他們傳福音。

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

全家得救(使徒行傳第十六章)

保羅和西拉對監卒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裡去,給他們擺上飯。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使徒行傳第十六章31至34節


當保羅「奉耶穌基督的名」(本章18節)使以鬼控制一使女斷了財路者(本章19節)而被誣告入獄之時,他們竟「禱告唱詩讚美上帝」(本章25節)。其後監牢大開中門,監卒以為他們已逃之夭夭,正要拔刀自殺。驚魂甫定之餘,發出「我當怎樣行可以得救(本意:我要怎樣處理監牢大開之事)?」(本章30節),他們的答案是:「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本章31節),這一句話,成為後世向未信者傳福音的至理名言。當晚,監卒和同事都受了洗(33節),「他和全家,因為信了上帝,都很喜樂」(本章34節)。我們當學習保羅、西拉傳福音的熱忱,並把握時機,告訴在任何困境中的人:「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2012年8月15日 星期三

保羅第一篇信息(使徒行傳第十三章)

上帝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上記著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論到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不再歸於朽壞,就這樣說:我必將所應許大衛那聖潔、可靠的恩典賜給你們。又有一篇上說:你必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惟獨上帝所復活的,他並未見朽壞。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耶穌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耶穌,就都得稱義了。(使徒行傳第十三章33至38節


保羅第一篇講道(16-41節),與司提反所講的(7:1-53)大致相同,可見當時他雖然「喜悅他被害」(7:60),但對司提反所講的道,深藏心中。保羅在此:1.先述說以色列人的古事(16-22節),特別指出耶穌是大衛的後裔,是以色列民等候的彌賽亞。2.繼而述說主耶穌的事(23-25節),耶穌來不是設立一個宗教,不是「教人」,而是「救人」,給人新生命。3.指出以色列人的罪(26-29節),《聖經》中有36處關於耶穌的預言,是在祂被釘之日應驗的(29節)。4.以主耶穌復活証明祂是彌賽亞(30-37節)。5.勸勉的警告(38-41節)。「於是主的道,傳遍了那一帶他方」(49節)。

2012年8月13日 星期一

何謂基督徒(CHRISTIAN)?(使徒行傳第十一章)

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這風聲傳到耶路撒冷教會人的耳中,他們就打發巴拿巴出去,走到安提阿為止。他到了那裡,看見神所賜的恩就歡喜,勸勉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這巴拿巴原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於是有許多人歸服了主。他又往大數去找掃羅,找著了,就帶他到安提阿去。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教訓了許多人。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使徒行傳第十一章21至26節


司提反殉道的結果,教會遭大逼迫,門徒四散,卻將福音廣傳,向猶太人、向外邦人,其後他們到了安提阿「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21節)。耶路撒冷眾教會知道這事,就派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的巴拿巴弟兄,與安提阿教會肢體,彼此激勵,共同立志倚靠主。同時,往大數邀請掃羅(悔改信主後取名‘保羅’)到安提阿,參加傳道行列。「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教訓了許多人」(26節)。當教會弟兄姊妹彼此相愛,彼此同心,互相包容(巴拿巴與眾肢體,包容掃羅這悔改的弟兄),門徒就可以稱為基督徒,「基督徒」即「基督人」「屬基督的人」。我們實在要珍惜這代表我們身分且得來不易(初期教會飽受逼迫)的稱號。

2012年8月10日 星期五

何謂異象(VISION)?(使徒行傳第十章)

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他們又請彼得住了幾天。(使徒行傳第十章44至48節


本章提到哥尼流(接受福音者)和彼得(傳福音者)同時得着‘異象’,今日經文是他們雙方同得異象的結果我們也常用‘異象’這個名詞。到底何謂異象?
(1)異象是過渡時期的產品,是為特別需要而有。當時因彼得對外邦人的成見不易打破;而哥尼流亦不明白聖靈,因此都需要異象。
(2)異象必須完全出於上帝,所以我們不應該追求異象。
(3)異象的啓示,必須合乎《聖經》原則。
(4)異象是要自己能理會和解釋的,上帝若給你看見,必定讓你明白。
(5)異象當時,有環境的印証,(17至23節)正是個好例子。總而言之,我們不要將「自己的看法」或「自己的計劃」,說為‘異象’;正如不可將「自己喜歡的事」,說成是‘上帝的旨意’。

2012年8月8日 星期三

教會生活(使徒行傳第二章)

眾人都懼怕;使徒又行了許多奇事神蹟。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使徒行傳第二章43至47節


本章是初期教會也是後來教會繼續發展的模式:(一)聖靈首先降臨,信徒被聖靈充滿(本章1-4節)。(二)來自各方的民眾一同聚會,聖靈同在(本章5-13節)。(三)牧者開始解明救恩的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14-36節)。(四)眾人聽了道感動,彼得告以得救之法「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38節),立即有多人信主(當日三千人,記在本章37-41節)。加入教會,同過教會生活:(1)恆心遵守牧者教導。(2)彼此交通、擘餅、祈禱(42節)。(3)在教會聚會、也有家庭聚會。結果,有神蹟,有喜樂,主天天賜得救的人給教會(43、47),讓她增長。要留意的是:「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是當時為了一些剛信主而暫時不被家人接納的人得生活供應所作的臨時措施,日後教會不須要如此行。

2012年8月6日 星期一

彼此洗腳(約翰福音第十三章)

隨後主耶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西門彼得說:「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約翰福音第十三章5至10節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本章1節),「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並不如我們想像的輕鬆,無罪的主將要「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祂既愛在世間屬自己的人」,就用替門徒洗腳的行動表示及示範他們要如此彼此相愛。這舉動也含有稱義和成聖的真理:其一、若拒絕主的美意,就不會體會祂的心腸(8節)。其二、「凡洗過澡的人(得救稱義的人),若在他們所行的路上染上『灰塵』,那時候,只要把脚一洗(向主求赦那些不是故意犯的罪),全身就乾淨了」(10節)。其三、「你們也當彼此洗腳」(14節),其中包括彼此服事、彼此饒恕、彼此接待的意思。

2012年8月3日 星期五

牧羊人與羊之二(約翰福音第十章續)

「耶穌說:『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翰福音第十章16至28節


(續昨)(六)「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11節),好牧人甚至要為羊捨命,主耶穌完成了捨命的救贖。(七)「牧人」不是「雇工」(12、13節),若有羊將牧人看作雇工,或牧人以自己為雇工,就失了牧人與羊的密切關係。(八)「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14、15節),牧人要將羊帶到與父密切的關係中。(九)「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指那些未信者),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16節),牧人仍要關顧那些未有牧人的羊群,所有羊都要合而為一。主的羊必得着永生,永不滅亡(28節)。

2012年8月1日 星期三

牧羊人與羊之一(約翰福音第十章)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約翰福音第十章7至14節


牧人與羊的關係,是主耶穌用以表達祂和願意跟從祂的人的密切關係之一。其中的條件甚為嚴格:(一)「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2節)「看門的就給他開門」(3節上),這牧人是光明正大的走入羊群中去牧養的。(二)「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3節下),牧人對自己的羊的情况瞭如指掌。(三)「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着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4節),牧人要帶領着羊,羊也要跟從牧人。(四)「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9節),牧人要餵養羊。(五)「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10節),牧人要要求羊的生命不斷長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