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4日 星期五

當守住自己的身分(哥林多前書第七章)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哥林多前書第七章3至5節


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中,保羅談論到婚姻問題,當然他是從上一章「不可淫亂」的事延續至這人生大事。夫妻要注意的是:(1)夫妻必須要有正常的婚姻生活(本章3、4節),分房絕不合宜,暫時分房也要有原則,免致造成有名無實的夫婦關係,繼而動搖婚姻制度。(2)要寡居的要三思而行(8、9節),不可沒有自知之明,否則容易陷入慾火攻心。(3)已婚者以不可離婚作準則(10-24節),請再細讀《馬太福音》第十九章主耶穌的教導。(4)至於論到未婚者如何確定是否守童身(25-38節),保羅只是把自己的經歷和經驗說出來,給讀的人作參考,並非主的命令也非必須遵守的;事實上,守獨身不是每個信徒都有的恩賜。「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上帝面前守住這身分」(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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