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0日 星期一

得真自由(約翰福音第八章)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自由』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第八章31至36節


自古有言:「不自由,毋寧死」。「耶穌對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31、32節)。由於在前一節(30節)說有許多猶太人信耶穌,祂就教導他們作祂的門徒的特點:第一要常遵守祂的道;第二要尋求明白真理;第三因明白真理而獲得真正的自由。「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這是新約中重要的真理:所得的自由是不作撒但奴僕的自由。「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34節),並且指出,作了罪的奴僕,永遠不屬於天父這個家(35節),「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36節)。真自由必使我們相處不受壓逼和威脅卻活在享受主的愛及相愛中。

2012年7月27日 星期五

《聖經》的見証(約翰福音第五章)

「主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但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神的愛。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翰福音第五章39至44節


主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証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39、40節)。《舊約聖經》都是為主耶穌作見証寫的,猶太人世世代代查考《聖經》,將之讀得滾瓜爛熟,卻看不見基督就是那永生之道,因此得不著祂的生命,甚麼時候他們肯接受就必得重生。「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指‘假基督’,馬可福音13:6,21)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接待他」(43節)。《聖經》的目的,是要人認識上帝和祂救贖的計劃,這計劃已在主耶穌身上實現了,可惜他們還是不信。我們身為基督徒當引以為鑑,不但要熟讀《聖經》,並要從中抓緊‘永生之道’。還未信耶穌的,更需要用心去尋找祂,得著永生。

2012年7月25日 星期三

上帝愛世人(約翰福音第三章)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第三章1至16節


主耶穌與尼哥底母談及「重生之道」,中心思想是:「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3節),而這重生的過程,乃是從水(有人指是‘上帝的道’,或‘潔淨’,或‘洗禮’,但從聖靈生才是重點)和聖靈生。並舉出摩西在舊約歷史中的一項神蹟(民數記廿一章)。最後,將福音的主旨濃縮為:「上帝愛世人,甚至將衪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衪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6節)。‘信’這字在《聖經》中不單指人在理智上對上帝愛世人、人犯了罪不能自救必需靠主耶穌寶血才得救的承認;並且‘信’衪的降生,衪的受死,衪的復活,又一生一世遵照衪的教導去行。

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

禱告的心志和態度(路加福音第十八章)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加福音第十八章9至14節


主耶穌在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裡用了兩個比喻,說明禱告應有的心態和態度:第一個比喻告訴我們禱告不可灰心(1至8節,請你翻閱《聖經》一看):當時的法官,是由希律或由羅馬政府所任命,根本不會理會自己得不到利益的‘芝麻綠豆小事’,寡婦一無所有,更沒有可能從法官身上得著任何援手,但她有一項武器,就是堅忍。是的,用恆心專心仰賴的心禱告,主必垂聽。第二個比喻告訴我們禱告必須謙卑(今日經文):可以說,驕傲的人不可禱告;輕看別人的人不可禱告。藉著禱告數算自己成就的不是禱告;藉著禱告數算別人不是的不是禱告。真正的禱告,卻要把自己的生命與上帝的生命作一對比,看是否活得有「你們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48)的心志。

2012年7月20日 星期五

如何禱告?(馬太福音第六章)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馬太福音第六章9至13節


「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個門徒對衪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路加福音第十一章1節),於是,主耶穌就用今日經文答覆他們。事實上,有不少信徒也向牧者發出‘如何祈禱?’的問題。這篇與(路11:1-4)相同的公禱文,正是主耶穌給我們禱告的示範,教導我們:1.上帝是一切信衪的人的父親(「我們在天上的父」,9節)。2.禱告以敬拜作開始(「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3.禱告要先求衪的公義的國和衪的旨意,而非先求達到我們自己的心願。4.我們生活上的供應是從禱告而來(11節),今日豐衣足食並非理所當然。5.禱告必需承認自己的虧欠也藉此清除對所有人的計較。那麼,試探必對我們起不了作用,那惡者(撒但)對我們也必束手無策。

2012年7月18日 星期三

誰是真正的鄰舍?(路加福音第十章)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路加福音第十章25至37節


從主耶穌所說這個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我們找到真正關心我們的人,主稱之為好鄰舍與中國人「遠親不如近鄰」有不同的詮釋。而誰是我們的真鄰舍?主耶穌在所說的比喻告訴我們:1.真鄰舍不一定就是我們身邊的人。2.真鄰舍或許是我們所不認同的人。3.真鄰舍或許是我們所輕看的人。4.真鄰舍也不是明白《聖經》卻不遵行上帝話語的人,例如利未人。5. 真鄰舍也不是只參予教會事奉,卻不關心別人需要的人,例如祭司。最後,好鄰舍是見有需的人動慈心,立即施以援手,並且在物質上、愛心上徹底付出者。我們是別人的好鄰舍嗎?

2012年7月16日 星期一

作真門徒(路加福音第九章)

「他們走路的時候,有一人對耶穌說:『你無論往那裡去,我要跟從你。』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又對一個人說:『跟從我來!』那人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又有一人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裡的人。』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加福音第九章57至62節


這一章以‘作真門徒’(57至62節)做結尾,作為下一章‘差遣七十門徒’做引言。怎樣才是作真門徒?這裡記載了三種情況:(一)「有一人對耶穌說:『祢無論往那裡去,我要跟從祢』」(57、58節),這個人是主動的提出作主的門徒,主耶穌告訴他作門徒要付代價。(二)「主對一個人說:『來跟從我』,那人說:『容我先去埋葬我的父親』」(59節),主耶穌告訴他,做門徒要順服衪的呼召,其他的事自然有人處理(60節)。(三)「有一人說:『主,我要跟從從袮,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裡的人』」(61節),「耶穌說:『手扶著犂向後看的,不配進上帝的國』」(62節)。是的,作真門徒需要有明智且不帶條件的委身。

2012年7月13日 星期五

四首讚美詩(路加福音第一章)

「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因為他顧念他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他的名為聖。他憐憫敬畏他的人,直到世世代代。他用膀臂施展大能;那狂傲的人正心裡妄想就被他趕散了。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叫飢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為要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永遠,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路加福音第一章46至55節


《路加福音》記錄了四首美麗的讚美詩:(1)馬利亞的《尊主頌》(46至55節):「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46、47節),成為了多少順服主的婦女們的心聲。(2)撒迦利亞的《我祖頌》(67至79節):「孩子阿!你要稱為至高者的先知,因為你要行在主的面前,預備衪的道路;叫衪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76、77節),說出施洗約翰和主耶穌的事工。(3)天使的《榮耀歸主頌》(第二章14節):「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上帝,在地上平安歸與衪所喜悅的人」說明主耶穌降生的目的。(4)西面的稱頌(第二章29至32節)「我的眼睛已經看見祢的救恩,就是祢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第二章30、31節),也以主耶穌的拯救為主題。

2012年7月11日 星期三

主耶穌被釘十字架(馬可福音第十五章)

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做亂的時候,曾殺過人。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他呢?」他們又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馬可福音第十五章1至15節


在十字架之前兩個人物:一個是羅馬巡撫彼拉多,他是羅馬王於主後26年設立的總督,管治猶太地,權力之大包括了指揮軍隊、管理財政、征稅、設立大祭司,對審斷案件操生殺之權。可惜的是,他為了保住自己的烏沙帽,在審訊主耶穌時優柔寡斷,不惜犧牲耶穌。另一個是足以使社會動亂的囚犯巴拉巴,路加說明他是亂黨首領(路23:18-25),約翰稱他為強盜(約18:40)。彼拉多惟恐生亂,釘了無罪的主耶穌,卻放了一個亂黨首領,真是天大的笑話。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正要掃除人與人之間的動亂,讓我們「歸回安息,歸回平靜安穩」(以賽亞書30:15)。

2012年7月9日 星期一

三十兩銀(馬可福音第十四章)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耶穌說:『由他吧!為什麼難為他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他所做的,是盡他所能的;他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記念。』」(馬可福音第十四章3至9節


今天請你將今日經文和《馬太福音》(26:6至16)各讀一遍,找一找那三十兩銀(太26:15「三十塊錢」原文「三十塊銀子」,與本章5節「三十塊銀子」均為當日的三百個銀圓,等於一般工人一年的工資)的所在位置:其一記在一個不知名卻愛主的女人哪噠香膏的價值上;另一記在跟隨了主三年卻賣主的猶大的貪慾上。同時,一般人都同意:猶大就是這「幾個心中很不喜悅」(4節)的人其中之一。主耶穌稱讚這女人在祂身上作了一件美事(6節),是為衪「安葬的事」作的(8節),在普天下傳福音之時不可忘記這美好見証(9節)。相反地,猶大賣主的醜事,卻也在這章《聖經》中,記載了主耶穌釘十字代代相傳下去作我們屬靈生命的反面教材。

2012年7月6日 星期五

上帝的國始於何時?(馬可福音第四章)

「耶穌又說:『上帝的國如同人把種撒在地上。黑夜睡覺,白日起來,這種就發芽漸長,那人卻不曉得如何這樣。地生五穀是出於自然的:先發苗,後長穗,再後穗上結成飽滿的子粒;穀既熟了,就用鐮刀去割,因為收成的時候到了。』」(馬可福音第四章26至29節


「種子生長」的比喻(今日經文),是《馬可福音》的獨有記載。一般人認為:種子發芽、長穗、結粒都是「出於自然」,我們也只能「黑夜睡覺,白日起來……不曉得如何這樣」(27節),上帝的國,只有衪的全能可以賜給我們,人必須要等待。「穀既熟了,就用鐮刀去割,因為收成的時候到了」(29節),‘收成’,乃引用自《約珥書》三章13節:「開鐮吧,因為莊稼熟了。踐踏吧,因為酒醡滿了,……」,乃指上帝的審判必臨到,世事的開始和終結都在上帝的計劃中——上帝的國已在主耶穌來到世上開始(「末世」是指從主耶穌降生至祂再來的這段日子),當時人看不見,連門徒也不明白。我們身為上帝的兒女,憑信靠主的心,可以看見上帝已為凡信靠祂的人,預備了今生的福樂和美麗的明天(《約翰福音》三章16節中的「永生」,是指一切福樂的總和)。

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我們在天父裡都是家人(馬可福音第三章)

「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又給這個兩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羅買、馬太、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並奮銳黨的西門;……『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馬可福音第三章13至18節、35節


主耶穌選召的十二個門徒中(新約中有四處列出這十二個名字,除本章外,還有《馬太福音》10:1-4,《路加福音》6:13-16,《使徒行傳》1:13),「西門」改名為「彼得」,西庇太的兩個兒子雅各、約翰卻被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17節)。彼得為人,心直口快,多次因快人快語而闖禍;雅各、約翰也因熱心如火,未免急躁(可10:35-419:38路9:49),但常常在主耶穌身邊的就是他們,主耶穌不計較我們的‘臭痺氣’,只看重我們跟從衪的心志。最後,彼得、雅各、約翰都被主完全改變了。在這章結束時,耶穌說:「凡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35節),因為我們與主耶穌同有一位天父,這是凡信主的人的福氣。

2012年7月2日 星期一

《聖經》中最大的誡命(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34至40節


上帝在《舊約》所頒佈的十誡(出埃及記20:3-17),主耶穌用兩句話將之闡明:「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要愛人如己」(今日經文中37、38節)。從十誡而言:前四條是愛上帝,後六條是愛人,是以「敬畏神、尊重人」作準則。同時我們要留意:這個敬畏上帝(主引証自《申命記》6:5)、愛人(主引証自《利未記》19:18)的準則,是要我們先愛上帝再去愛人,惟有我們先愛愛我們的上帝,我們才會變得可愛。無論你多麼愛你的父母、丈夫、妻子、兒女、朋友……,你必須先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你所愛的父母、丈夫、妻子、兒女、朋友……就有了保障。而對上帝的愛並非只掛在口邊,是要將整個生命的主權交給衪,相對來說,當我們愛人如己、尊重別人之時,也正是敬畏上帝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