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我們在天父裡都是家人(馬可福音第三章)

「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又給這個兩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羅買、馬太、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並奮銳黨的西門;……『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馬可福音第三章13至18節、35節


主耶穌選召的十二個門徒中(新約中有四處列出這十二個名字,除本章外,還有《馬太福音》10:1-4,《路加福音》6:13-16,《使徒行傳》1:13),「西門」改名為「彼得」,西庇太的兩個兒子雅各、約翰卻被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17節)。彼得為人,心直口快,多次因快人快語而闖禍;雅各、約翰也因熱心如火,未免急躁(可10:35-419:38路9:49),但常常在主耶穌身邊的就是他們,主耶穌不計較我們的‘臭痺氣’,只看重我們跟從衪的心志。最後,彼得、雅各、約翰都被主完全改變了。在這章結束時,耶穌說:「凡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35節),因為我們與主耶穌同有一位天父,這是凡信主的人的福氣。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