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

祭壇為証(約書亞記第廿二章)

……所以我們說:『日後你們對我們,或對我們的後人這樣說,我們就可以回答說,你們看我們列祖所築的壇是耶和華壇的樣式;這並不是為獻燔祭,也不是為獻別的祭,乃是為作你我中間的證據。』我們在耶和華我們神帳幕前的壇以外,另築一座壇,為獻燔祭、素祭,和別的祭,悖逆耶和華,今日轉去不跟從他,我們斷沒有這個意思。」(約書亞記第廿二章28、29節



「只要切切的謹慎遵行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誡命律法,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行他一切的道,守他的誡命,專靠祂,盡心盡性事奉祂」(5節),這一節描寫出對上帝情感和行動上的表達,那是愛父神的意義,其中有感情的依附和忠心不移的意念。同時,在下半章(10至34節)中,我們可以欣賞到約但河東西兩岸弟兄令人喜悅的對話,其中一方是作公開地詢問,另一方也公開地温和地回答:「…因此我們說,不如為自己築一座壇,不是為獻燔祭,不是為獻別的祭,乃是為你我中間,和你我後人中間作証據,…免得你們的子孫日後對我們的子孫說,你們與耶和華無分了」。這種解決彼此間誤會的方法,值得我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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