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5日 星期一

基督徒要過有紀律的生活(彼得前書第三章)

「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因為經上說: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彼得前書第三章8至11節


基督徒要過有紀律的生活,因為(彼得前書2:11、12):(1)我們的公民身份是在天上。(2)我們要面對屬靈的爭戰。(3)我們的生活能影響別人歸向上帝。基督徒有紀律的生活,包括:(1)順服上帝在人間設立一切制度(彼得前書2:13-17節)「總要作上帝的僕人。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上帝,尊敬君王」。(2)僕人要順服主人(彼得前書2:18-25)。(3)妻子與丈夫相待之道(本章1-7節)。(4)教會肢體相處之道(本章8-12節),要同心、彼此體恤、謙卑、要祝福「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5)為義受苦(本章13-16節),「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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