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 星期三

神蹟是什麼?(馬太福音第八章)

「耶穌下了山,有許多人跟著他。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來拜他,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他的大痲瘋立刻就潔淨了。耶穌對他說:『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馬太福音第八章1至4節


以上記載了主耶穌所行的一個醫治的神蹟。神蹟(miracle)原有權能(dunameis)及記號(semeia)之含意。在主所行的神蹟中,醫治肉身疾病的有十七個。1.醫治長大痳瘋者(今日經文,馬可福音1:40-45路加福音5::12-15),說明病者謙卑和信心。2.百夫長的僕人得醫治(本章5-13節路加福音7:1-10),主藉此機會提醒以色列人和外邦人。3.醫治西門岳母的神蹟(本章14、15節馬可福音1:29-31路加福音4:38、39),以馬可記得最生動,並說明了這神蹟成了西門家的好見証(馬可福音1:33-39)。4.平靜風浪的神蹟(本章23-27節馬可福音4:35-41路加福音8:22-25),提醒了我們,有主同在要有信心。5.在加大拉發坐的事(本章28-34節馬可福音5:1路加福音8:26-39),主耶穌要求被拯救者回自已家中傳福音。牧者鼓勵你們翻開《聖經》,閱讀以上各段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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