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信徒不要犯罪(約翰壹書第二章)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翰壹書第二章15至17節


本章一開始說明教牧所關心的事:是叫信徒不要犯罪,因為我們要與光明的上帝相交。那麼如何在生活上表現出來呢?(一)遵行主的道(3-6節)「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二)愛自己的弟兄(7-11節「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三)認清自己的身份(12-14節)。(四)不要愛世界(15-17節)。(五)防備敵基督者(18-23節),這「敵基督者」乃指一切不合乎《聖經》教導的人和事。(六)勿忘主的教訓(24-29節)。在今日我們的生活中,以上各點都不可忽視,但最易忘記的,就是:「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包括不義之財,虛浮的名譽權力,嫉妒、分爭、不包容、自以為是……),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包括公義、寬容、守主的道……)就不在他裡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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