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馬利亞用香膏膏主(馬太福音第廿六章)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他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馬太福音第廿六章6至13節

自從主騎驢榮進耶京那天,已踏入衪在世上最後的一週,那天正是禮拜日,跟着的禮拜一衪作了末次潔淨聖殿的舉動,又咒詛不結實的無花果樹(太21:18可11:12-14)。禮拜二那天,除了被咒詛的樹枯乾了(太21:20-22可11:20-26),主又為耶路撒冷嘆息(太23:37-39);稱讚寡婦的奉獻(可12:41-44路21:1-4);預言自己過兩天被釘十字架(太26:1-5可14:1-4路22:1、2);馬利亞用香膏膏主(太26:6-13可14:3-9約12:2-8),她是為主安葬作的(12節),與另外一個不記名婦人膏主之事件不同(路7:36-50),那位婦人是為了罪被赦免而表示愛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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