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5日 星期五

彼得三次不認主(路加福音二十二章)

他們拿住耶穌,把他帶到大祭司的宅裡。彼得遠遠的跟著。他們在院子裡生了火,一同坐著;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有一個使女看見彼得坐在火光裡,就定睛看他,說:「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彼得卻不承認,說:「女子,我不認得他。」過了不多的時候,又有一個人看見他,說:「你也是他們一黨的。」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極力的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什麼!」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路加福音二十二章54至62節


主耶穌第二次是用眼神提醒彼得。當他正如衪所說,果真「今天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昨天經文最後一節)之時,「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天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61、62節)。主耶穌這一次轉過身來看彼得,是三年多來第一次用‘盡在不言中’的方式教導他,也是主耶穌與彼得交往中,最後一次的相互接觸。直到主耶穌復活之後,再補上一次改變彼得一生的提醒(約翰福音21:15-23),從此他才腳踏實地,義無反顧的跟隨主耶穌。我們在跟隨主的靈程中,是否也經驗到主耶穌言語的提醒,是否也為自己的軟弱出去痛哭。我們要栽培出愛主更深的情操,一生義無反顧的跟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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