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4日 星期五

奉獻禮物(出埃及記第卅五章)

以色列全會眾從摩西面前退去。凡心裡受感和甘心樂意的都拿耶和華的禮物來,用以做會幕和其中一切的使用,又用以做聖衣。凡心裡樂意獻禮物的,連男帶女,各將金器,就是胸前針、耳環(或作:鼻環)、打印的戒指,和手釧帶來獻給耶和華。凡有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細麻,山羊毛,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的,都拿了來;凡獻銀子和銅給耶和華為禮物的都拿了來;凡有皂莢木可做什麼使用的也拿了來。(出埃及記第卅五章20至24節


由本章到40:38(本卷結束),是記述摩西帶着以色列民執行上帝在25至31章所頒布與造會幕有關的訓示。大半都是逐字逐句的複 述,只不過把動詞從未來式改為過去式。這一章再提到百姓當怎樣向耶和華上帝奉獻禮物:首先,他們向耶和華上帝奉獻要甘心樂意(v. 4、21),事實上一切原來是祂所賜的「凡樂意獻的,可以拿耶和華的禮物來」(v.5),「凡心裡受感和甘心樂意的,都拿耶和華的禮物來」(v.21),今日我們向上帝的所作的奉獻,何嘗不是從祂所豐厚的賜于中,表達我們小小愛祂的心意,故此也當甘心樂意的獻上。同時,這章也提到了我們也當將自己的恩賜獻給上帝和祂的教會(聖所)(vv.10、25、26、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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