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配應許地(約書亞記第十四章)

那時,猶大人來到吉甲見約書亞,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對約書亞
說:「耶和華在加低斯巴尼亞指著我與你對神人摩西所說的話,你都知道了。……自從耶和華對摩西說這話的時候,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使我存活這四十五年;其間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約書亞記第十四章6至11節



經過大小戰爭後,從(13:1)得知有些城邑尚屬「未得之地」,但從(11:23)卻確定了重要的地都已被以色列人征服,並且不再須要動用全軍作全面的陣地戰(「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其後,約書亞乃憑信心將全迦南地分給十二支派,由《約書亞記》第十三章至第二十二章,就是上帝給予以色列民的「地契」,而(13:1-7)就是一個很簡潔的藍圖,第7、8節及(14:3)說明分地的方法:河東分給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河西按人數分給其他九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利未人在河東則沒有產業,在河西也由各支派分配城邑(參閱廿一章)。今日,請熟記(14:10、11)上帝忠心僕人迦勒的話警惕我們自己。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