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

妓女之子(士師記第十、十一章)

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經過基列和瑪拿西,來到基列的米斯巴,又從米斯巴來到亞捫人那裡。耶弗他就向耶和華許願,說:「你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我從亞捫人那裡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無論什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於是耶弗他往亞捫人那裡去,與他們爭戰;耶和華將他們交在他手中。(士師記第十一章29至32節



上帝選召人,並不計較他的出身,耶弗他就是一個例子,他雖是妓女之子,又與匪徒同出入,因此被人所瞧不起,其後他們需要他時,與他一同在耶和華陳明,也就作了士師,「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11:29)。他與亞捫人爭戰之前先與他們的王辯論(11:12-28),在對話的過程中,見到他對歷史有相當認識,最後他對亞捫人的王說:「原來我沒有得罪你,你卻攻打我,惡待我,願審判人的耶和華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亞捫人中間判斷是非」(11:27)。當耶弗他出兵之前所許的願實在是不必要的,其後果造成他的女兒終身不嫁(11:38、39),提醒我們在「許願」「還願」之間,應深思熟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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