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 星期三

以撒娶妻(創世記第廿四章)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創世記第廿四章1至7節


亞伯拉罕雖然年事已高,卻仍事事關心,現在又為妻子「暗笑」所生之子(以撒名意「他笑」)娶妻而作妥善安排。他相親的原則是(也是信心的原則):1.回本地本族娶妻;2.不許兒子因娶妻而離開應許之地;3.要娶一個有信心的女子。同時,從那位忠心的老僕人(應該是15:2的以利以謝)受主人所託為幼主娶妻的事上我們可以學習到:1.他凡事禱告(12,26,42,48,52節);2.辦事聰明穩重(5,12-14節);3.看重託付(33,54-56節),終於不負所託,為幼主娶得好女子(54-67節)。要緊記:兒女的婚姻,不但影響他一生,同時也關係於整個大家庭,在今日「婚姻自由」的大環境下,父母在主面前的榜樣和意向,對他們在擇偶方面仍必有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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