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摩西代求(出埃及記第卅三章)

摩西對耶和華說:「你吩咐我說:『將這百姓領上去』,卻沒有叫我知道你要打發誰與我同去,只說:『我按你的名認識你,你在我眼前也蒙了恩。』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好在你眼前蒙恩。求你想到這民是你的民。」耶和華說:「我必親自和你同去,使你得安息。」摩西說:「你若不親自和我同去,就不要把我們從這裡領上去。人在何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呢?豈不是因你與我們同去、使我和你的百姓與地上的萬民有分別嗎?」(出埃及記第卅三章12至16節


百姓拜金牛的惡果,讓摩西深感他們不配領受上帝的律例典章,乃憤而將法版摔碎,同時又嚴厲地懲罰他們,而其中利未人不同意拜金牛的做法,並大義滅親地殺了參拜的三千人(32:28)。而耶和華上帝發烈怒之時,摩西四次為百姓代求:第一次是「求神息怒」(32:10-12)。第二次是「求神赦免」(32:32-35),此次上帝答允有使者引領他們。第三次是「求神親自領路」(33:7-16),其實,假如我們不認識上帝的話,衪領路與否根本沒有分別,我們若與上帝有關係,沒有衪領路就是「惡訊」。第四次是摩西為自己求(33:17-23),「金牛犢事件」,使身為領袖的摩西有極重的負擔,以致急於要親自見耶和華上帝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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