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 星期五

獻利未人(民數記第八章)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告訴亞倫說:點燈的時候,七盞燈都要向燈臺前面發光。」亞倫便這樣行。他點燈臺上的燈,使燈向前發光,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燈臺的做法是用金子錘出來的,連座帶花都是錘出來的。摩西製造燈臺,是照耶和華所指示的樣式。(民數記第八章1至4節



民數記第八章記載利未人如何奉獻自己,如何分別自己獻給上帝。在此之前亞倫與祭司也有隆重獻己之禮,如今利未人共有六禮:
1.彈除罪水(water of sin)。
2.用剃頭刀刮全身。
3.洗衣服。
4.被按手在頭上。
5.作搖祭。
6.獻贖罪祭和獻燔祭。

奉獻的程序和意義,表明人獻給上帝要除去舊人的生活,在上帝面前潔淨更新,然之後將自己作活祭獻給上帝。同時,從25歲起可到會幕辦事(vv.23-26);但要點數計算,卻由30歲起(比對4章3節),這正是人生的黃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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