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6日 星期五

其他雜例(利未記第廿四、廿五章)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常常點著。在會幕中法櫃的幔子外,亞倫從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常收拾精金燈臺上的燈。」(利未記第廿四1至4節



24:10-23)舉出一個褻瀆之罪懲罰的實例。人犯罪後,地不給人効力,必須流汗滿面才得糊口(創3:18、19),現在上帝又規定,七年中有一年安息,將人的勞碌減七分之一,我們肯聽上帝的吩咐,祂必使我們豐足有餘(25:18-22)。人要休息,地也要休息,五十年一次,稱作聖年(禧年),藉着這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25:10),彼此不可虧欠(vv.13-17),地業歸回賣主(vv.13、23),城邑也可隨時贖回(vv.32、33),因為我們都是寄居的,全地都屬於上帝,買賣雙方都應有這個觀念。這禧年對奴僕有大恩典,表示上帝要人的身體和心靈都得釋放,將來福音帶給人類真正的釋放(賽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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