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9日 星期三

約伯自怨(約伯記第三章)

此後,約伯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說:願我生的那日和說懷了男胎的那夜都滅沒。願那日變為黑暗;願神不從上面尋找他;願亮光不照於其上。願黑暗和死蔭索取那日;願密雲停在其上;願日蝕恐嚇他。願那夜被幽暗奪取,不在年中的日子同樂,也不入月中的數目。願那夜沒有生育,其間也沒有歡樂的聲音。……(約伯記第三章1至7節



《約伯記》的作者是以利户(32:1836:1),寫作日期約於1500B.C.,地點在以東地烏斯(1:1),是故書中所提約伯三個朋友以利法(創36:10、11)、比勒達(創25:2)、瑣法都是以掃後裔。約伯是以薩迦第三子(創46:13),在他祖父雅各下埃及的時候年約20歲,正值約瑟被賣之年,如此計算,他受苦時應是70歲了。由於他「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1:1),當他面對這驟降的苦難時,最初用「自詛生辰,求死解脫」態度處理,因為他認為:自己所行既無不善,且至為公義,所遭大禍患令人不解。當我們面對突如其來的苦難時,是否也以自以為義的心態去自怨自艾,而不先去尋求上帝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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