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6日 星期一

居民名單(尼希米記第十一章)

百姓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其餘的百姓掣籤,每十人中使一人來住在聖城耶路撒冷,那九人住在別的城邑。凡甘心樂意住在耶路撒冷的,百姓都為他們祝福。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都住在猶大城邑,各在自己的地業中。本省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的記在下面:其中有些猶大人和便雅憫人。猶大人中有法勒斯的子孫、烏西雅的兒子亞他雅。烏西雅是撒迦利雅的兒子;撒迦利雅是亞瑪利雅的兒子;亞瑪利雅是示法提雅的兒子;示法提雅是瑪勒列的兒子。(尼希米記第十一章1至4節



《尼希米記》第十一章接續第七章73節的〈尼希米回憶錄〉,其中插入了第八、九章以斯拉的事工和第十章尼希米第二次擔任省長的記載。根據:「耶路撒冷城是廣大,其中的民卻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7:4),於是用「百姓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其餘的百姓掣籤,每十人中使一人來住在聖城耶路撒冷,那九人住在別的城邑」(1節)的方法移殖人口入耶路撒冷,同時以「凡甘心樂意住在耶路撒冷的,百姓都為他祝福」(2節)作鼓勵。在居民名單中,第3至19節是第一批從巴比倫回國住入耶路撒冷的百姓,乃依照平民、祭司、利未人、歌唱者、守門和殿役(尼提寧)這個次序排列。上帝的子民必須行動一致且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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