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9日 星期一

與神辯白(二)(約伯記第廿四章)

這些惡人猶如浮萍快快飄去。他們所得的分在世上被咒詛;他們不得再走葡萄園的路。乾旱炎熱消沒雪水;陰間也如此消沒犯罪之輩。懷他的母(原文作胎)要忘記他;蟲子要吃他,覺得甘甜;他不再被人記念。不義的人必如樹折斷。他惡待(或作:他吞滅)不懷孕不生養的婦人,不善待寡婦。然而神用能力保全有勢力的人;那性命難保的人仍然興起。神使他們安穩,他們就有所倚靠;神的眼目也看顧他們的道路。他們被高舉,不過片時就沒有了;他們降為卑,被除滅,與眾人一樣,又如穀穗被割。(約伯記第廿四章18至24節



「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衪的人看見那日子呢?」(1節)。「那日子」是指審問那些作奸犯科、恃勢欺人的人而又為正直人申寃的日子。約伯根據自己眼前的經歷,着眼於世間的不平現象:有人搶別人家畜(2-5節),有人收割別人的農作物(6節),有人搶別人的兒女(9節),有人佔了別人的居所(11節),上帝卻不理會(12節)。於是惡人變本加厲背離正直,做出殺人、姦淫、强盜……等等勾當。但約伯祈求上帝刑罰這些惡人,重點在於:「然而上帝用能力保全有勢力(信心實力)的人,那性命難保的人仍然興起」,上帝使他們安穩、有倚靠(23、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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