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7日 星期一

為人代求(創世記第十八章)

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創世記第十八章20-33


上一章結尾(17:23-27)亞伯拉罕全家不分老幼主僕同以受割禮,作為「人與神立同一個約」的記號,有人同意這是舊約‘教會’的誕生,與新約聖靈降臨教會誕生(徒二章)相輝映。其後耶和華上帝向亞伯拉罕夫婦顯現,切實地告訴他們明年此時必生一個兒子,撒拉以常人的心態和限制面對上帝的應許,祂卻用人只要有信心,「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18:14)作回應,我們身為天父的兒女,是否對此也有所學習?至於亞伯拉罕為罪惡滔天的所多瑪城代求的心志與舉動,一方面讓我們學習到為世人代求的愛心與行動,另方面提醒我們要順服上帝的旨意和主權,他雖然為那城逼切代求,同時也摸到神的心意,不致流於妄求(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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