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4日 星期五

巴蘭事件(一)(民數記第廿二、廿三章)

巴蘭就題詩歌說:巴勒,你起來聽;西撥的兒子,你聽我言。神非人,必不至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至後悔。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我奉命祝福;神也曾賜福,此事我不能翻轉。他未見雅各中有罪孽,也未見以色列中有奸惡。耶和華他的神和他同在;有歡呼王的聲音在他們中間。(民數記第廿三章18至21節)。



巴蘭是誰?他家非以色列人,家鄉在米所波大米的毘奪,名意「吞吃百姓的人」。他是沒有先知職分的先知(彼後2:15),是個術士(書13:22),他以耶和華的名作得利之門。首先上帝禁止他為摩押王巴勒咒詛以色列民(若身為先知應祝福而非咒詛,22:12),跟着使者再攔路,22:21-35),這次上帝藉巴蘭所騎的驢作祂的出口,但並不完全攔阻他。巴蘭最終與巴勒在巴力相遇,並四度發出「巴蘭之歌」:第一首詩歌(23:7-10),注意vv.11-12巴勒的失望;第二首詩歌(23:18-24),注意v.25巴勒的退讓。到此為止,巴蘭似乎仍未敢為圖利而魯莽行事,結果如何,仍需繼續觀察,有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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