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1日 星期五

女兒求業(民數記第廿七章)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西羅非哈的女兒說得有理。你定要在他們父親的弟兄中,把地分給他們為業;要將他們父親的產業歸給他們。你也要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死了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他若沒有女兒,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弟兄。他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弟兄。他父親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他便要得為業。』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民數記第廿七章6至11節



由於西羅非哈非受刑罰死在曠野又沒有兒子,因此他的女兒們到摩西面前求產業,摩西凡事都呈於上帝,耶和華對於這合理的要求立即批准,並將這律例列得清清楚楚(vv.8-11)。與此同時,上帝告訴摩西在未入迦南前必先離世(歸到列祖),並說明個中原因是由於「在尋的曠野當會眾爭鬧的時候,違背了上帝的命令,沒有在湧水之地會眾眼前尊祂為聖」,由此可見:我們縱使努力去為主作工卻以自己方法去做,甚至到一個地步沒有尊祂為聖,那麼我們所作的將是一無是處,並且使主名受羞辱。此時摩西的反應是「為百姓沒有牧人代求」,於是上帝選立約書亞繼承他的職分,第二代領袖就此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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