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0日 星期三

烏撒的手(撒母耳記下第六章)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或作: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大衛因耶和華擊殺(原文作闖殺)烏撒,心裡愁煩,就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直到今日。那日,大衛懼怕耶和華,說:「耶和華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於是大衛不肯將耶和華的約櫃運進大衛的城,卻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耶和華的約櫃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撒母耳記下第六章6至11節



大衛要將「坐在二基路伯上萬君之耶和華留名」的約櫃運到身邊,以期望上帝的同在,可惜的是,他們卻忘記了上主的吩咐:搬運約櫃是要「抬」,也不可用手摸,免得他們死亡,「會幕裡這些聖物,是哥轄子孫所當抬的」(民4:15)。這次他們竟錯誤用車「載」,在牛失前蹄之時,情急之下,烏撒伸手去扶(手摸聖物),以致招殺身之禍,大衛對內裡乾坤竟毫不察覺,因懼怕乃將約櫃放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上帝藉此賜福俄別以東一家,可見我們辦事必須遵守上主的吩咐,否則只會自食其果。同時,在大衛迎回約櫃之時,在耶和華面前載歌載舞,乃是一種歡欣的表現,米甲為此嘲笑他,故招來咒詛(23節)。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