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6日 星期五

允兒子歸(撒母耳記下第十四章)

王對約押說:「我應允你這事。你可以去,把那少年人押沙龍帶回來。」約押就面伏於地叩拜,祝謝於王,又說:「王既應允僕人所求的,僕人今日知道在我主我王眼前蒙恩了。」於是約押起身往基述去,將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王說:「使他回自己家裡去,不要見我的面。」押沙龍就回自己家裡去,沒有見王的面。(撒母耳記下第十四章21至24節



押沙龍殺了暗嫩後,逃到外祖父達買家中(13:37),大衛卻掛念着他。不過,大衛深知押沙龍所犯之罪極重,故此不能公開表達示出以私情廢公法的做法,而約押大費周章去促成大衛、押沙龍父子和好如初,或許以為雙方都會感激他(22節),事實上,經過這次家變,父子二人已此情不再,押沙龍更是密密謀反,其中原因之一是他給自己的外貌所誤導(25-27節,請返回《聖經》),乃不可一世,以為可以從心所欲奪取大衛王朝,誰知他那一頭驕人秀髮,最後使他死於約押手下。罪惡一旦進入一個家庭,從此必造成父不父、子不子的局面。我們當為自己的家常常禱告,求主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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