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 星期三

暗嫩辱妹(撒母耳記下第十三章)

……但暗嫩不肯聽他的話,因比他力大,就玷辱他,與他同寢。隨後,暗嫩極其恨他,那恨他的心比先前愛他的心更甚,對他說:「你起來,去吧!」他瑪說:「不要這樣!你趕出我去的這罪比你才行的更重!」但暗嫩不肯聽他的話,就叫伺候自己的僕人來,說:「將這個女子趕出去!他一出去,你就關門,上閂。」那時他瑪穿著彩衣,因為沒有出嫁的公主都是這樣穿。暗嫩的僕人就把他趕出去,關門上閂。他瑪把灰塵撒在頭上,撕裂所穿的彩衣,以手抱頭,一面行走,一面哭喊。……(撒母耳記下第十三章14至19



大衛的犯罪,引發起家中道德觀念的鬆懈,以致在「上樑不正下樑歪」的情况下,家庭禍害頻生。暗嫩愛他瑪,只是因為她長得美麗,所以千方百計要得到她,他們是兄妹,本不可結合(利18:11),或許他瑪以亞伯拉罕為例(創20:12)提出建議(13節),暗嫩達到目的後所得的結果是「將愛他瑪的心轉變成恨她」(15節),這件事題醒我們:為達到私己目的所犯的罪,後悔莫及的是那刻意犯罪者。可惜的是,大衛對此事之發生,可謂一籌莫展(21節),其後他瑪胞兄押沙龍懷恨兩年,設計謀殺暗嫩,而「心裡切切想念押沙龍」(39節),譯作「大衛不再思想追趕押沙龍」最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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