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1日 星期一

兩個生活原則(路加福音第六章)

「主耶穌說: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凡到我這裡來,聽見我的話就去行的,我要告訴你們他像什麼人:他像一個人蓋房子,深深的挖地,把根基安在磐石上;到發大水的時候,水沖那房子,房子總不能搖動,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有古卷:因為蓋造得好)。惟有聽見不去行的,就像一個人在土地上蓋房子,沒有根基;水一沖,隨即倒塌了,並且那房子壞的很大。」(路加福音第六章46至49節


從本章39至49中,找到了主耶穌教訓我們日常生活的兩個原則:(一)凡事應學效主耶穌:「有其先生,必有其學生」,跟錯了老師,就正如瞎子領瞎子。要做個好領袖,應自己做個好榜樣(39-42節,請翻開《聖經》)。(二)一個人的行為好壞決定於他的品格,這品格來自遵行主耶穌的教訓:「凡到我這裡來,聽見我的話就去行的,我要告訴你們他像甚麼人,他像一個人蓋房子,……」(46-49節)什麼是主耶穌的好學生?就是聽了主耶穌的話又去實行的人。「深深的挖地,把根基安在磐石上;到發大水的時候,水沖那房子,房子總不能搖動,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意即:這種跟從主的人在審判的日子才能站立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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