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日 星期三

為主安葬的美事(約翰福音第十二章)

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之處。有人在那裡給耶穌預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的頭髮去擦,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這香膏為什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耶穌說:「由他吧!他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約翰福音第十二章1至8節


馬利亞以香膏膏主一事,在上一章就用「這馬利亞就是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祂腳的」(2節)形容她。此事《馬太福音》(26:1-13)、《馬可福音》(14:3-9)都有記載。不過,今天經文的記述,卻有其獨特之處。約翰清楚指出發生事件的日期是「逾越節前六日」,這日是主耶穌被釘十架前的星期五,星期日衪就騎驢榮進耶京。約翰又清楚說明發生地點,「就是衪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之處。」再道出主耶穌這次在伯大尼的主要活動,「有人在那裡給耶穌預備筵席」而「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以上1、2節)。在這場合中,馬利亞在主耶穌身上作了這件美事,是為衪一星期後的安葬先澆上香膏(可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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