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7日 星期一

律法重申(二)(申命記第二章)

「此後,我們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我的。我們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耶和華對我說:『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要轉向北去。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申命記第二章1至5節



申命記的要義分兩方面:按救恩來說,其要義是「遵命和希望」;按信徒經歷而言,則是「守愛律」。其寫作目的,乃指出以色列民在進入迦南前夕所不可忘記的訓誨,提醒他們「遵命者蒙福,違命者受禍」。(10:12)「以色列阿!現在耶和華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甚麽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遵行祂的道,愛祂,盡心盡性事奉祂。」是鑰節之一,(6:4,5)也是。鑰字是「聽從」。申命記全卷三十四章共分五大段:(一)回顧過往的歷史(第一至第四章)(二)重申當守的律法(第五至第廿六章)。(三)遵命違命的結局(第廿七、廿八章)。(四)神與選民重立約(第廿九、三十章)。(五)摩西臨別的贈言(第卅一至卅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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