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5日 星期三

勝米甸人(民數記第卅、卅一章)

摩西曉諭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若向耶和華許願,要約束自己,他父親也聽見他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卻向他默默不言,他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但他父親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他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耶和華也必赦免他,因為他父親不應承。(民數記第卅章1至5節



第卅章雖是對婦女而言,但也包括男人。1.未出嫁者許願,要讓父親知道,父若反對,上帝亦原諒。2.已婚女子許願,要得丈夫贊成,因他是一家之主,其實這也正是「二人成為一體」的做法。第卅一章向米甸人作戰,遠因來自第廿五章初耶和華上帝的預告:「你要擾害米甸人,擊殺他們,因為他們用詭計擾害你們,在毘珥的事上和他們的姊妹米甸首領的女兒哥斯比的事上,用這詭計誘惑了你們」(16-18)。作戰時除了每支派派一千人之外,由「當日用槍將正行淫的以色列人和米甸女子刺死乃止息瘟疫懲罰」(25:7-9)的非尼哈手裡拿着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照耶和華上帝所吩咐的打勝了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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