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4日 星期一

五祭之五(利未記第五章、七章1-10節)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利未記第五章14至16節



祭禮的重要步驟:1.將無殘疾的祭牲帶到壇前,表示主耶穌是無瑕疵、無沾污的(彼前1:18-19)。2.必須按手,有聯合、歸給之意。3. 殺牲、灑血(1:5)「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了」(來9:22下)。4.焚燒,將馨香升到上帝面前(1:9)。5.吃祭物,一是藉與仇敵同坐席而和好;二是神人共享得平安(例如平安祭)。

今日經文論述五祭之五的贖愆祭,與贖罪祭同屬「罪祭」,着重主耶穌在上帝面前補足我們一切虧欠,特別指生活上某種罪。何謂「罪愆」,1.對自己:當言不言;玷染不潔;冒失發誓(5:4)。2.對上帝:誤犯聖物;違背神命。3.對別人:不忠心(6:2);搶奪財物,包括交易詭詐、拾遺不報、說謊起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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