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6日 星期三

祭司職位(利未記第八章)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將亞倫和他兒子一同帶來,並將聖衣、膏油,與贖罪祭的一隻公牛、兩隻公綿羊、一筐無酵餅都帶來,又招聚會眾到會幕門口。」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於是會眾聚集在會幕門口。摩西告訴會眾說:「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利未記第八章1至5節



利未記第八至第十章,記述事奉的條例,舊約時代人敬拜上帝要按四個原則:1.要在上帝指定的地方(例如會幕)。2.要靠一定的祭物(在五祭中所提及的)。3.藉一定的中保(祭司)。4.在一定的時間(例如節期)。在《舊約》中有三種職事要受膏:祭司、君王(參撒母耳記上16:13)和先知(參列王紀上19:16)。而基督一名即希伯來文的彌賽亞,因此同是受膏者,集祭司、君王、先知於一身者只有主耶穌基督一位,衪是上帝所揀選的僕人,所應許的彌賽亞,不只用膏膏立衪,且為聖靈所澆灌,使衪成為我們的大祭司。正如(希伯來書7:25)所記:「凡靠着衪進到上帝面前的人,衪都能拯救到底,因為衪是長遠活着,替他們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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