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以身為殿(約翰福音第二章)

「……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呢?』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約翰福音第二章18至22節


今日所讀本章經文的開始,記載了主耶穌在世上所行的第一個神蹟(「水變酒」1-12節,請翻閱《聖經》),說明有主同在就一無所缺,也就充滿歡樂。在主耶穌告訴喜歡看神蹟的猶太人,衪可以行「將一個已建造四十六年(這殿乃由大希律發動重修建所羅巴伯的聖殿,並加以擴大;自主前十九年至主後六十四年始告完成。主潔淨聖殿時,確有四十六年之久)的聖殿拆毁,三日之內可重建」的神蹟,他們當然大惑不解,他們也不去求答案。「但耶穌這話,是以祂的身體為殿。所以到祂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祂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21、22節)。牧者經常提醒會眾,要讀多《聖經》,熟《聖經》和遵守耶穌所說的話,自有其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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