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1日 星期一

生命的糧(約翰福音第六章)

他們說:「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翰福音第六章34至40節


主耶穌在(24至40)這段經文中,說出祂肺腑之言:(一)「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27節),正是「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馬太福音4:4)。(二)「信上帝所差來的,這就是作上帝的工」(29節),若要為主作工,首先要完全接受耶穌和祂的教導。(三)「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35節),人需要糧食,人更需要基督;肉身的糧食供應肉身,生命的糧供給並維持永遠的生命。「到我這裡來」與「信我的」意義相同,「不餓」、「不渴」是得着主耶穌(生命的糧)的雙重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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