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1日 星期五

以利法言(一)(約伯記第四章)

你的倚靠不是在你敬畏神嗎?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純正嗎?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按我所見,耕罪孽、種毒害的人都照樣收割。神一出氣,他們就滅亡;神一發怒,他們就消沒。獅子的吼叫和猛獅的聲音盡都止息;少壯獅子的牙齒也都敲掉。老獅子因絕食而死;母獅之子也都離散。(約伯記第四章6至11節



《約伯記》自第三章至第卅一章記載約伯與三個朋友以利法、比勒達、瑣法的對話,共分:第一(第三章至第十四章)、第二(第十五章至第廿一章)、第三(第廿二章至第卅一章)三個回合。他們對發生在天上的事一無所知,都是根據自己的看法發言,正代表出世人對自己或身邊的人遭遇苦難時的看法。第四、五章是年紀最長的以利法的談話,他的言語經過深思熟慮,流露出年長者的智慧和深度,說出賞善罰惡的原則(4:2-11),並他所得的默示和信息(4:12-5:7),可惜的是他很少對約伯(受苦者)作設身處地的觀察和發言。其中本章7、8兩節,更是他三個朋友對苦難的核心思想,我們是否也將「苦難」與「犯罪」畫上等號?

2015年7月29日 星期三

約伯自怨(約伯記第三章)

此後,約伯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說:願我生的那日和說懷了男胎的那夜都滅沒。願那日變為黑暗;願神不從上面尋找他;願亮光不照於其上。願黑暗和死蔭索取那日;願密雲停在其上;願日蝕恐嚇他。願那夜被幽暗奪取,不在年中的日子同樂,也不入月中的數目。願那夜沒有生育,其間也沒有歡樂的聲音。……(約伯記第三章1至7節



《約伯記》的作者是以利户(32:1836:1),寫作日期約於1500B.C.,地點在以東地烏斯(1:1),是故書中所提約伯三個朋友以利法(創36:10、11)、比勒達(創25:2)、瑣法都是以掃後裔。約伯是以薩迦第三子(創46:13),在他祖父雅各下埃及的時候年約20歲,正值約瑟被賣之年,如此計算,他受苦時應是70歲了。由於他「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1:1),當他面對這驟降的苦難時,最初用「自詛生辰,求死解脫」態度處理,因為他認為:自己所行既無不善,且至為公義,所遭大禍患令人不解。當我們面對突如其來的苦難時,是否也以自以為義的心態去自怨自艾,而不先去尋求上帝的旨意?

2015年7月27日 星期一

義人受苦(約伯記第一、二章)

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耶和華問撒但說:「你從那裡來?」撒但回答說:「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你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他手所做的都蒙你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你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你。」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約伯記第一章6至12節



「義人為何要受苦?」是古今中外的一大人生難題。約伯記正針對這問題給予清楚的答案。從約伯的受苦中我們可以認識到:(1)信徒受苦與他是否敬畏上帝不一定有關(1:1)。(2)信徒受苦可能是撒但的攻擊,但魔鬼必須先問准上帝(1:6-12;路22:31)。(3)魔鬼經常俟機攻擊我們(1:7;彼前5:8)。(4)在試煉中上帝必保守敬畏衪的人的性命(1:12;2:6)。同時,我們無論落在何等大的苦難中都不可埋怨上帝或妄評上主(注意1:22末的小字),不作犯罪的事,連口舌也不可犯罪(2:10;詩39:1),因為「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1:21)。為主受苦是第八加第九福(太5:10-12)。

2015年7月24日 星期五

定普珥日(以斯帖記第九、十章)

照著普珥的名字,猶大人就稱這兩日為「普珥日」。他們因這信上的話,又因所看見所遇見的事,就應承自己與後裔,並歸附他們的人,每年按時必守這兩日,永遠不廢。各省各城、家家戶戶、世世代代紀念遵守這兩日,使這「普珥日」在猶大人中不可廢掉,在他們後裔中也不可忘記(以斯帖記第九章26至28節)。



正如昨日經課所提及:哈曼遭報後,末底改榮升,但因前要向猶太人滅族的諭旨經已發出不能收回,波斯王特准猶大人在十二月十三日為報仇日亦稱「普珥日」,‘普珥’即‘占卜’之意,這本為猶太人遭害之日,卻成了得勝之日。那一天,他們雖然大獲全勝卻並沒有任意掠奪取仇敵的財物或殺戮他們的家族(9:10、15、16),顯出他們對仇敵存憐恤的心。最重要的是:上帝使以色列人在極度危機中得蒙拯救。從此,普珥節就是猶太人最流行的節期之一,在十二月(亞達月)十三日禁食之後,他們在十四日開始的傍晚齊聚於會堂,宣讀《以斯帖記》。我們在蒙主耶穌拯救之後,是否常常思念主、喜愛讀並遵行主的話語。

2015年7月22日 星期三

得蒙拯救(以斯帖記第八章)

末底改穿著藍色白色的朝服,頭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細麻布的外袍,從王面前出來;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猶大人有光榮,歡喜快樂而得尊貴。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城,猶大人都歡喜快樂,設擺筵宴,以那日為吉日。那國的人民,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就入了猶大籍。(以斯帖記第八章15至17節



在第七章記述哈曼終於作繭自縛被掛在他為要致末底改於死地所設計的木架上之後,第八章就榮升代替他的職分。但是在此之前要向猶太人滅族的諭旨經已發出不能收回,波斯王改為「各省各城的猶大人(當時正值南國猶大人回歸,故稱猶太人為猶大人)在一日之間,即十二月(猶太人又稱之作亞達月)十三日(原先哈曼訂好要滅絕猶太人的一日,3:13)反而作為聚集猶太人保護性命,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的一日(11、12節),結果是:「那國的人民,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就入了猶大籍」(17節)。神向尋求的兒女所行的旨意是何等奇妙,別人要入我們的國籍!

2015年7月20日 星期一

把握機會(以斯帖記第六、七章)

王便大怒,起來離開酒席往御園去了。哈曼見王定意要加罪與他,就起來,求王后以斯帖救命。王從御園回到酒席之處,見哈曼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王說:「他竟敢在宮內、在我面前凌辱王后嗎?」這話一出王口,人就蒙了哈曼的臉。伺候王的一個太監名叫哈波拿,說:「哈曼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做了五丈高的木架,現今立在哈曼家裡。」王說:「把哈曼掛在其上。」於是人將哈曼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王的忿怒這才止息。(以斯帖記第七章7至10節



哈曼因被升官而要臣宰向他下拜,只有敬畏上帝的末底改不這樣做,因此哈曼心想用計滅絕猶太人,末底改知道這事乃禁食哭泣,並將哈曼的旨意交給哈他革轉告以斯帖俟機向王求情,以斯帖最初礙於「若不蒙召擅入內院見王的,無論男女必被治死」之例未敢應承,當時末底改告訴她:「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太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至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今日的機會麼?」(4:14)。其後,以斯帖以「我若死就死吧」(4:16)的心志完成拯救猶太人的任務。這也正提醒我們,主耶穌已將大使命交給我們,我們也不處於以斯帖「我若死就死吧」的險境中,就更當努力去拯救未信者的靈魂。

2015年7月17日 星期五

末底改哭(以斯帖記第四、五章)

末底改託人回覆以斯帖說:「你莫想在王宮裡強過一切猶大人,得免這禍。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至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以斯帖就吩咐人回報末底改說:「你當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吧!」於是末底改照以斯帖一切所吩咐的去行。(以斯帖記第四章13至17節



《以斯帖記》第一章記瓦實提被廢;第二章記末底改撫養的女兒以斯帖(2:15)被立為后。其後五年間(2:16至3:7)亞哈隨魯與當時希臘交戰,在屢戰屢敗的情勢之下,乃任命足智多謀的哈曼作首相(第三章),他在不可一世的驕傲下,下令群臣都向他跪拜,唯獨信靠上帝(注意:這點可從《以斯帖記》全卷中領會,因全書沒有上帝名字的出現)的末底改沒有遵從,以致哈曼心生對以色列滅族之念。末底改知道這事後乃禁食哭泣,又期望以斯帖求王開恩,以斯帖告之王例不可犯(第四章),末底改立即提醒以斯帖被立為后中上帝的心意(4:14),以斯帖隨即為此事禁食,並以智慧的計劃使哈曼自投羅網(第五至第七章)。

2015年7月15日 星期三

選以斯帖(以斯帖記第二、三章)

亞哈隨魯王第七年十月,就是提別月,以斯帖被引入宮見王。王愛以斯帖過於愛眾女,他在王眼前蒙寵愛比眾處女更甚。王就把王后的冠冕戴在他頭上,立他為王后,代替瓦實提。王因以斯帖的緣故給眾首領和臣僕設擺大筵席,又豁免各省的租稅,並照王的厚意大頒賞賜。(以斯帖記第二章16至18節



自古列頒佈准以色列民回歸之詔諭始,先後由所羅巴伯、耶書亞率領五萬人,以斯拉帶二千人及尼希米領少數百姓還鄉。留在波斯的猶太人尚有千萬,他們或熱心不足,或留戀異邦、或已晋身波斯政要,但慈愛的上帝並沒有置之不理,在危難中仍幫助他們,《以斯帖記》中的‘普珥日事件’正是一個好例子。本書主角以斯帖原是在波斯國一個寂靜無聞的猶太小孤女,然而上帝卻在亞哈隨魯王妻后瓦實提在王登基三週年、權貴雲集慶賀一百八十日的大典中不遵王命(事實上是國王酒後失禮,卻禍及妻后)而被廢的時機中,選她成為當代最重要的人物,因而使以色列民在普珥日事件中絕處逢生,上帝的作為大哉妙哉!

2015年7月13日 星期一

廢瓦實提(以斯帖記第一章)

王后瓦實提在亞哈隨魯王的宮內也為婦女設擺筵席。第七日,亞哈隨魯王飲酒,心中快樂,就吩咐在他面前侍立的七個太監米戶幔、比斯他、哈波拿、比革他、亞拔他、西達、甲迦,請王后瓦實提頭戴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等臣民看他的美貌,因為他容貌甚美。王后瓦實提卻不肯遵太監所傳的王命而來,所以王甚發怒,心如火燒。……王若以為美,就降旨寫在波斯和瑪代人的例中,永不更改,不准瓦實提再到王面前,將他王后的位分賜給比他還好的人。(以斯帖記第一章9至12,19



《以斯帖記》的作者是末底改(9:20、29、32)。寫作日期約在主前四百七十年(乃亞哈隨魯王在位486-464B.C.,及第九章所記普珥日事件473B.C.過後不久),全書載當日發生與以色列民存亡有關十二年的事,在以斯拉、尼希米正回國努力重建的當兒,《以斯帖記》內驚天動地的故事正在《以斯拉記》第六章(516B.C.)及第七章(458B.C.兩章相隔58年)五十八年中於波斯室宮(10:3,本書寫作地點)內發生。本書寫作目的:記述上帝奇妙的手眷顧自己的選民逃過險遭滅族的事蹟,而這故事以亞哈隨魯王之妻后不肯現身在眾賓客前受‘審美’而被廢作序幕,亦正顯明上帝在以斯帖身上的作為。

2015年7月10日 星期五

宗教改革(尼希米記第十三章)

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著神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尼希米記第十三章23至25節



《尼希米記》以宗教改革為結語。尼希米的一生,可以成為歷代聖徒的模範:1.他以祈禱去解決每一件事。2.他是對上帝大有信心並‘信行合一’的人。3.他甘心為自己的同胞犧牲自己。 4.他極有膽量,凡事身先士卒。5. 他是矢志忠心事主的人。6.他處事不徇私。7. 他有恆心毅力。為這緣故他被上帝所重用。我 們在這幾方面能學習多少呢?同時,我們如何分得出尼希米和以斯拉這兩位領袖不同的恩賜和角色呢?1.以斯拉是宗教領袖;尼希米是政治領袖。2.以斯拉是屬靈導師;尼希米是外交長官。3.以斯拉是牧師;尼希米是建築師。4.以斯拉是祭司和文士;尼希米是酒政。5.以斯拉的事工是重建聖民,尼希米的是重建聖城。

2015年7月8日 星期三

城奉獻禮(尼希米記第十二章)

耶路撒冷城牆告成的時候,眾民就把各處的利未人招到耶路撒冷,要稱謝、歌唱、敲鈸、鼓瑟、彈琴,歡歡喜喜地行告成之禮。歌唱的人從耶路撒冷的周圍和尼陀法的村莊與伯吉甲,又從迦巴和押瑪弗的田地聚集,因為歌唱的人在耶路撒冷四圍為自己立了村莊。祭司和利未人就潔淨自己,也潔淨百姓和城門,並城牆。(尼希米記第十二章27至30節



在‘與所羅巴伯同歸的祭司和利未人’這個名單結束之後,從《尼希米記》第十二章27節開始,又再恢復記載有關尼希米的事蹟。其中以完成城的重建所舉行的城牆奉獻禮為尼希米返國後事奉的高潮。「耶路撒冷城牆告成的時候,眾民就把各處的利未人招到耶路撒冷,要稱謝、歌唱、敲鈸、鼓瑟、彈琴,歡歡喜喜的行告成之禮」(27節),「那日眾人獻大祭而歡樂,因為上帝使他們大大歡樂,連婦女帶孩童也都歡樂,甚至耶路撒冷中的歡聲聽到遠處」(43節)。由此可見,在上帝的家中,當我們排除己見、同心合意去完成祂的事工時,上帝必使我們大大歡樂,這種歡樂也必聽到遠處,使別人羨慕且欣賞。

2015年7月6日 星期一

居民名單(尼希米記第十一章)

百姓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其餘的百姓掣籤,每十人中使一人來住在聖城耶路撒冷,那九人住在別的城邑。凡甘心樂意住在耶路撒冷的,百姓都為他們祝福。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都住在猶大城邑,各在自己的地業中。本省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的記在下面:其中有些猶大人和便雅憫人。猶大人中有法勒斯的子孫、烏西雅的兒子亞他雅。烏西雅是撒迦利雅的兒子;撒迦利雅是亞瑪利雅的兒子;亞瑪利雅是示法提雅的兒子;示法提雅是瑪勒列的兒子。(尼希米記第十一章1至4節



《尼希米記》第十一章接續第七章73節的〈尼希米回憶錄〉,其中插入了第八、九章以斯拉的事工和第十章尼希米第二次擔任省長的記載。根據:「耶路撒冷城是廣大,其中的民卻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7:4),於是用「百姓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其餘的百姓掣籤,每十人中使一人來住在聖城耶路撒冷,那九人住在別的城邑」(1節)的方法移殖人口入耶路撒冷,同時以「凡甘心樂意住在耶路撒冷的,百姓都為他祝福」(2節)作鼓勵。在居民名單中,第3至19節是第一批從巴比倫回國住入耶路撒冷的百姓,乃依照平民、祭司、利未人、歌唱者、守門和殿役(尼提寧)這個次序排列。上帝的子民必須行動一致且有秩序。

2015年7月3日 星期五

立約簽名(尼希米記第十章)

其餘的民、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尼提寧,和一切離絕鄰邦居民歸服神律法的,並他們的妻子、兒女,凡有知識能明白的,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並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什麼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我們必不買。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凡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尼希米記第十章28至31節



在尼希米、以斯拉舉行了講經大會和奮興會後,眾人要簽名立約以示同心,這一章也不厭其詳地將參加簽名者的名字列出。簽名之餘必須付上實際行動,就是‘奉獻’:為上帝殿的使用(為祭司食用的陳設餅、素祭、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贖罪祭及上帝殿一切費用)奉獻(32、33節);每年各族輪流定期奉獻獻祭的柴,燒在耶和華上帝的壇上(34節);獻初熟土產和果子(35節);奉上頭胎兒子(用代贖方式)和首生牛羊(36節);將地上所產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又奉給聖殿中作事奉者的祭司。我們身為基督徒,除了在心志上與上帝立約之外,也必須在金錢上、時間上付出‘奉獻’的行動。

2015年7月1日 星期三

重建聖民(尼希米記第八、九章)

到了七月,以色列人住在自己的城裡。那時,他們如同一人聚集在水門前的寬闊處,請文士以斯拉將耶和華藉摩西傳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書帶來。七月初一日,祭司以斯拉將律法書帶到聽了能明白的男女會眾面前。在水門前的寬闊處,從清早到晌午,在眾男女、一切聽了能明白的人面前讀這律法書。眾民側耳而聽。文士以斯拉站在為這事特備的木臺上。……以斯拉站在眾民以上,在眾民眼前展開這書。他一展開,眾民就都站起來。以斯拉稱頌耶和華至大的神;眾民都舉手應聲說:「阿們!阿們!」就低頭,面伏於地,敬拜耶和華。(尼希米記第八章1至6節



城牆重建完成就分派各人管理(第七章),其後又舉行講經大會(第七章,由以斯拉和尼希米主講)和奮興會(第九章),會後各人簽名立約(第十章),並舉行獻牆大典(第十二章),在重建聖民的過程中,不但要聽道、奮興、決志,且要實際地做幾件事:(1)杜絕不潔之民(13:1-3)。(2)潔淨聖殿(13:4-9)。(3)恢復十一奉獻(13:10-14)。(4)重守安息日(13:15-22)。(5)杜絕罪行(13:23-29)。事實上,尼希米待各樣事情都上了軌道後,曾返回波斯十二年之久(參閱2:6、5:14及13:6),當他重回耶路撒冷時,發現重建聖民比重建聖城更重要。今日,我們需要藉《聖經》的教導常常更新我們的屬靈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