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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愛的真締之二(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

「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 8節下至13節


(續昨)在愛、信、望中,最大的是愛的原因是:(1)若沒有愛,信心就不完全,只不過是意義上的承認,沒有動力服事上帝、服事人;若沒有愛,盼望就只是知識,在愛中盼望才可以達到最高目的。(2)在上帝來看:上帝本身是信的對象、也是人盼望的對象,然而上帝本身是愛。(3)在人來說:信和望都是暫時的,當見主面時已成事實,不再需要,但愛卻永遠存在。保羅論到「人人都必須追求的道」‘愛’之後,對於其他屬靈恩賜(尤其講道),則也要「切慕」(羨慕)和欣賞(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1節),方言倒不一定要追求。而我們在教會中期望得着屬靈恩賜的原因有二:一是「多造就教會」(12節);二是「凡事都當造就人」(26節)。

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

愛的真締之一(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4至8節上


《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是耳熟能詳的愛的詩歌。它說出:(一)愛的價值(1-3節)是:(1)勝過超自然現象的範圍(1節)。(2)勝過屬靈的能力範圍(2節)。(3)勝過物質上賙濟的範圍(3節)。(二)愛的本質(4-7節)是:(1)正面的:兩個「是」——是忍耐、是寬容。(2)反面的:八個「不」——不嫉妒、不驕傲、不自高自大、不作不合宜的事、不為自己的益處着想、不易怒、不猜疑計較、不包容罪惡。(3)四個「凡事」:凡事在真理中容忍、凡事不對人猜疑、凡事不快快對人失望(要盡力幫助失敗者)、凡事堅忍不喪志。(三)愛的無限(8-13節)。「愛是永不止息」是牧者喜歡送給新婚夫婦的金句,作為新生活的指標。

2012年8月24日 星期五

當守住自己的身分(哥林多前書第七章)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哥林多前書第七章3至5節


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中,保羅談論到婚姻問題,當然他是從上一章「不可淫亂」的事延續至這人生大事。夫妻要注意的是:(1)夫妻必須要有正常的婚姻生活(本章3、4節),分房絕不合宜,暫時分房也要有原則,免致造成有名無實的夫婦關係,繼而動搖婚姻制度。(2)要寡居的要三思而行(8、9節),不可沒有自知之明,否則容易陷入慾火攻心。(3)已婚者以不可離婚作準則(10-24節),請再細讀《馬太福音》第十九章主耶穌的教導。(4)至於論到未婚者如何確定是否守童身(25-38節),保羅只是把自己的經歷和經驗說出來,給讀的人作參考,並非主的命令也非必須遵守的;事實上,守獨身不是每個信徒都有的恩賜。「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上帝面前守住這身分」(2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