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1日 星期三

讚美上帝(約伯記第廿五、廿六章)

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神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他在高處施行和平。他的諸軍豈能數算?他的光亮一發,誰不蒙照呢?這樣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在神眼前,月亮也無光亮,星宿也不清潔。何況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呢!約伯回答說:無能的人蒙你何等的幫助!膀臂無力的人蒙你何等的拯救!無智慧的人蒙你何等的指教!你向他多顯大知識!你向誰發出言語來?誰的靈從你而出?(約伯記第廿五章1節至廿六章4節



在《約伯記》第廿五章中,比勒達第三次發言,重申上帝的無所不能,對約伯而言毫無新意。他於是用譏諷的話回覆比勒達(26:1-4)都用「你」,顯見以利法、瑣法二人已不再發言。隨着與三個朋友以利法、比勒達、瑣法三個回合辯論的結束,約伯開始讚美上帝:祂的作為何其偉大,將北極鋪在空中,將大地懸在空氣中﹔密雲包着雨不破裂卻又可以遮蔽滿月的臉如同衪的寶座;光明與黑暗之間(天地日夜之間)以水為界;群山(天的柱子)由祂指揮,祂又以智慧擊倒拉哈伯(12節);以‘清朗’妝飾天使,用手刺殺快蛇(賽27:1稱為「鱷魚」)。總而言之,上帝的作為偉大,同時對世人也無微不至。

2015年10月19日 星期一

與神辯白(二)(約伯記第廿四章)

這些惡人猶如浮萍快快飄去。他們所得的分在世上被咒詛;他們不得再走葡萄園的路。乾旱炎熱消沒雪水;陰間也如此消沒犯罪之輩。懷他的母(原文作胎)要忘記他;蟲子要吃他,覺得甘甜;他不再被人記念。不義的人必如樹折斷。他惡待(或作:他吞滅)不懷孕不生養的婦人,不善待寡婦。然而神用能力保全有勢力的人;那性命難保的人仍然興起。神使他們安穩,他們就有所倚靠;神的眼目也看顧他們的道路。他們被高舉,不過片時就沒有了;他們降為卑,被除滅,與眾人一樣,又如穀穗被割。(約伯記第廿四章18至24節



「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衪的人看見那日子呢?」(1節)。「那日子」是指審問那些作奸犯科、恃勢欺人的人而又為正直人申寃的日子。約伯根據自己眼前的經歷,着眼於世間的不平現象:有人搶別人家畜(2-5節),有人收割別人的農作物(6節),有人搶別人的兒女(9節),有人佔了別人的居所(11節),上帝卻不理會(12節)。於是惡人變本加厲背離正直,做出殺人、姦淫、强盜……等等勾當。但約伯祈求上帝刑罰這些惡人,重點在於:「然而上帝用能力保全有勢力(信心實力)的人,那性命難保的人仍然興起」,上帝使他們安穩、有倚靠(23、24節)。

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與神辯白(一)(約伯記第廿三章)

約伯回答說: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惟願我能知道在那裡可以尋見神,能到他的臺前,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我必知道他回答我的言語,明白他向我所說的話。他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必不這樣!他必理會我。在他那裡正直人可以與他辯論;這樣,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只是,我往前行,他不在那裡,往後退,也不能見他。他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他。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約伯記第廿三章1至10節



《約伯記》廿三、廿四繼續上一章為自己無辜受禍再度申訴,他這次是與上帝辯白:何以上帝對世間的不平現象袖手旁觀?這也是一般人或對上帝信心不足的基督徒心中的疑惑,你是否也是其中的一個?在此之前,約伯雖然曾經說過:「衪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上帝剛硬而得亨通呢」(9:4),但現在他有了信心:如果上帝給他表白的機會,他必定‘申訴得直’。不過困難的是,此刻找不到上帝(8、9節),可幸的是,他肯定一件事:「衪知道我所行的路,衪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10節)。當我們落在試煉中,是否將自己完全交託主,信靠祂,努力去學習屬靈的一課:「衪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

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以利法言(約伯記第廿二章)

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你當領受他口中的教訓,將他的言語存在心裡。你若歸向全能者,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就必得建立。要將你的珍寶丟在塵土裡,將俄斐的黃金丟在溪河石頭之間;全能者就必為你的珍寶,作你的寶銀。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向神仰起臉來。你要禱告他,他就聽你;你也要還你的願。你定意要做何事,必然給你成就;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人使你降卑,你仍可說:必得高陞;謙卑的人,神必然拯救。人非無辜,神且要搭救他;他因你手中清潔,必蒙拯救。(約伯記第廿二章21至30節



《約伯記》第廿二至廿六章是與兩個朋友以利法、比勒達在第三回合中的對話,瑣法則沉默不語,比勒達也只說了很短的話(25:1-5),在話不投機半句多的情况下,以利法倒責備起約伯來,說他:「…剝去貧窮人的衣服……,困乏的人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沒有給他食物…打發寡婦空手回去」(6、7、9節),這是憑他覺得約伯只顧自己家肥屋潤而疏忽缺乏者的直覺去推斷。同時,他和瑣法同樣相信約伯是惡人,提醒他要認識上帝(21節)、領受並遵行上帝的話語(22節)、追求上帝及放棄對金銀財寶的貪戀(24-26節)、在上帝面前謙卑(29節),「你要禱告祂,祂就聽你;你也要還你的願(幫助有需要者)」(27節)。

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約伯感歎(約伯記第廿一章)

約伯回答說: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就算是你們安慰我。請寬容我,我又要說話;說了以後,任憑你們嗤笑吧!我豈是向人訴冤?為何不焦急呢?你們要看著我而驚奇,用手摀口。我每逢思想,心就驚惶,渾身戰兢。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呢?他們眼見兒孫,和他們一同堅立。他們的家宅平安無懼;神的杖也不加在他們身上。他們的公牛孳生而不斷絕;母牛下犢而不掉胎。(約伯記第廿一章1至10節



「你們要看着我而驚奇,用手掩口」(5節),約伯與三個朋友以利法、比勒達、瑣法無法溝通,惟有請他們三緘其口。在本章經文中,他用親身的經歷,感歎「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强盛呢?」(7節)他們心中沒有上帝(14-15節),但一生長壽、家宅平安、兒孫無恙(8、9節),甚至「他們度日諸事亨通,安然進入墳墓(一般人所求的死得瞑目)」(13節)。第二回合結束之際,帶出《傳道書》第九章1至12節所探討的「義人與惡人遭遇並無分別」的問題。主耶穌為此給了答案(太5:44、45):上帝既忍耐且慈愛,正直人終必蒙福,人的一生並不止於生前‘活得快樂’,也不可以‘有限’的經驗對‘永恆’作判斷。

2015年9月4日 星期五

瑣法再言(約伯記第二十章)

拿瑪人瑣法回答說:我心中急躁,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的悟性叫我回答。你豈不知亙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嗎?他的尊榮雖達到天上,頭雖頂到雲中,他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素來見他的人要說:他在那裡呢?他必飛去如夢,不再尋見,速被趕去,如夜間的異象。親眼見過他的,必不再見他;他的本處也再見不著他。他的兒女要求窮人的恩;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他的骨頭雖然有青年之力,卻要和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約伯記第二十章1至11節



本章是瑣法第二次發言,在急躁的表達中,力言惡人的興旺是暫時的:「你豈不知亙古以來,……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麼?」(4、5節)。雖然他論及「罪中之樂」(12-15節)發人深省,說到罪對人的禍害(16-29節)也很正確,但他以「他因貪而無厭,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留,其餘的,沒有一樣他不吞滅,所以他的福樂不能長久……」(20-29節)所講惡人的報應加在約伯身上,說「……正在他吃飯的時候,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23節)及「……要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毀」(26節參閱1:13-22),實在太過武斷和直接,使約伯沒有辦法不接受。

2015年9月2日 星期三

約伯再答(約伯記第十九章)

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你們若說:我們逼迫他要何等的重呢?惹事的根乃在乎他;你們就當懼怕刀劍;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使你們知道有報應(原文作審判)。(約伯記第十九章22至29節



在約伯深感朋友(2-5節)、上帝(6-13節)、親戚(14節)、使女和外邦人(15節)、僕人(16節)、妻子(17節)、小孩(18節)、密友(19節)都離他而去,他立即返回上帝的面前。「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我自己要見衪,親眼要看衪,並不像別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望眼欲穿」(25-27節)。約伯在人身上實在找不到出路,在猛醒回頭之下返回上帝懷抱中,是何等大的福氣。或許當日對‘救贖主’(主耶穌的降生、受死、復活)全無概念,但他以上帝作為懇求對象是他當時有把握的。今日主已為我們完成了救贖,我們在苦難中得救贖更是‘阿們、阿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