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他到自己家裡去了。(約翰福音第十九章25至27節)
這一章記載了主耶穌被釘上十字架前後三個值得注意的細節:
(1)「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並且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樣文字寫的」(19-22節,請翻閱《聖經》),彼拉多一方面是藐視猶太人,另一方面耶穌因「莫須有」罪名而死,這是祂自己的忠實見証。
(2)「耶穌見母親和祂所愛的那個門徒在旁邊,就對祂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可謂「忠孝雙全」。
(3)「惟有一個兵拿槍扎祂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34節,請翻閱《聖經》),約翰要証明:主耶穌的死,是千真萬確的事。「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証,他的見証也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3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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