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6日 星期五

聖經的記載是隱惡揚善嗎?(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

「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大衛就差人打聽那婦人是誰。有人說:『他是以連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拔示巴。』大衛差人去,將婦人接來;那時他的月經才得潔淨。他來了,大衛與他同房,他就回家去了。於是他懷了孕,打發人去告訴大衛說:『我懷了孕。』……」(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2至25節)


大衛自登基後,面對敵人,戰事無往而不利;面對自己,卻敗在情慾之下。「太陽平西」(2節)心境鬆懈;「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悠然自得;「看見美貌婦人沐浴」誘惑試探當前;明知拔示巴乃手下烏利亞之妻,仍與她犯了姦淫,事後得知婦人懷孕,召回烏利亞不果,在一不做二不休的手段下將他殺了(6至22節),可見人的犯罪行為,是越演越烈,以致一發無可收拾(詩1:1)正作此題醒。《聖經》的記載絕不隱惡揚善,它並不是一本只拿來念的經,而是一本記載人類歷史進程、基督拯救世人的聖典。同時,更肯定的是,除主耶穌基督以外,世上沒有一個完美的王,也沒有一個無過犯的人。

2012年3月14日 星期三

死刑可行嗎?(約書亞記第二十章)

「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著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門口,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裡,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若是報血仇的追了他來,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報血仇的手裡;因為他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他要住在那城裡,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約書亞記第二十章1至6節)


在《民數記》第卅五章記載了摩西對誤殺及蓄意殺人的情況作了詮釋,而在這裡約書亞更加以執行。所有法治的國家,都嘗試將誤殺與蓄意殺人的情況畫分界線,無論我們對於執行死刑贊成與否,逃城的設立可以給雙方面對事實處理該案件的空間,「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不死在報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20:9)。同時,屬上帝僕人身分的利未人從各支派所提供的48座城中,有六座是逃城(在21章中找找看),平添了他們保護百姓的責任。

2012年3月12日 星期一

這一天有四十八小時(約書亞記第十章)

「當耶和華將亞摩利人交付以色列人的日子,約書亞就禱告耶和華,在以色列人眼前說:日頭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亞雅崙谷。於是日頭停留,月亮止住,直等國民向敵人報仇。這事豈不是寫在雅煞珥書上嗎?日頭在天當中停住,不急速下落,約有一日之久。在這日以前,這日以後,耶和華聽人的禱告,沒有像這日的,是因耶和華為以色列爭戰。」(約書亞記第十章12至14節)


《約書亞記》記載了多個神蹟,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基遍一役中為要「直等國民向敵人報仇」,約書亞向耶和華禱告求,將白晝延長二十四小時的神蹟。根據「不急速下落約有一日之久」(第13節),似在說明該日地球并非停止自轉,只是減速至該日有雙倍時間,從一般的廿四小時延長至四十八小時,讓以色列人在面對亞摩利人這一戰役一氣呵成大獲全勝這神蹟。其後在中國、埃及、印度這三個文明古國中,都查出一次「長日」的記載。而「在這日以前,這日以後,耶和華聽人的禱告,沒有像這日,是因耶和華為以色列爭戰」(14節)告訴我們,上帝常在你極需幫助之時伸出援手,甚至改天換地也不足為怪。將你的人生交託給這位又真又活的真神吧!

2012年3月9日 星期五

愛仇敵容易嗎?(申命記第廿三章)

「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申命記第廿三章7、8節)想起埃及人如何奴役以色列民,以東人在曠野如何處處欲致以色列民於死地(民數記第二十章:14至21節),上帝卻教導他們以德報怨。主耶穌同樣教訓我們要愛仇敵,為那逼迫我們的禱告(馬太福音第五章44節),也是同一道理。


「你要記念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亞瑪力人在路上怎樣待你,他們在路上遇見你,趁你疲乏困倦,擊殺你儘後邊(落在後邊)軟弱的人,並不敬畏上帝,所以耶和華你上帝使你不被四圍一切的仇敵擾亂,在耶和華你上帝賜你為業的地上,得享平安,那時你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了。不可忘記」(申25:17-19)。

這是由於亞瑪力人以殘暴的手段對以色列人,造成以「藐視上帝」(並不敬畏上帝)的心態將以色列人趕盡殺絕,若不除滅,無法「得享平安」。

今時今日,我們在教導下一代如何去面對歷史上的「仇敵」,實在要非常謹慎小心,最重要的是,必須避免從他們單純的心靈中硬要挖出仇恨人的心(人醜惡的一面);事實上,‘高層’努力去挖,民間卻以愛去互相支持,二0一一日本大地震後的各方面回響就証明這一點,假若那仇敵需要從天下塗抹,就將這主權交給公義的耶和華上帝吧!

2012年3月7日 星期三

濟貧之道(申命記第十五章)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申命記第十五章7至11節)   


耶和華上帝是滿有慈悲憐憫的神,在今日經文中,我們再進一步摸到衪的心腸。1至6節的主題是「豁免」,在「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4、5節)大前題下,當日耶和華上帝要求以色列民豁免別人一切物質上所欠他們的,今日我們的父神同樣要求我們赦免別人對我們一切的虧欠,能如此,耶和華必大大賜福給我們,以達到「我們必可處理與別人相處的境況(6節下)。同時由於「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我們在上帝賜福的生活中,要常給予他們鬆手(援手),環顧近年世界災難頻生,我們一有機會,就當給他們捐助,「耶和華你的上帝,就必在你所作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18節下)。

2012年3月5日 星期一

火蛇銅蛇(民數記第廿一章)

「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就怨讟神和摩西說:『你們為什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裡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百姓到摩西那裡,說:『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民數記第廿一章4至9節)


以色列人因路難行而發怨言,耶和華上帝使火蛇咬他們,在曠野有些蛇咬人後使人肌肉紅腫發熱,如被火燒,故稱「火蛇」,以色列人長期生活在曠野,遇見蛇乃司空見慣的事,因得上帝保護免遭蛇咬,此次祂將保守暫時收回而已。其後耶和華上帝命摩西製造一銅蛇,使「凡被咬者,一望這蛇就必得活」,這乃預表主耶穌取了罪身形像(蛇代表撒但),但祂沒有罪(銅蛇沒有毒)。同時,上帝預備這救法是奇妙的救法(以銅蛇對火蛇,彼前2:24);是獨一的救法(摩西只造一條銅蛇,徒4:12);是滿有救恩的救法:凡承認自己的罪(當日是埋怨的罪),盼望得醫治及實際相信上帝的救法就可得救。

2012年3月2日 星期五

為什麼要獻祭?(利未記第一至五章)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利未記第一章1至3節)


人類向耶和華上帝獻祭,自亞當的兒子該隱亞伯已開始。整個獻祭制度卻在會幕建成之後確立,上帝要以色列國成為祭司的國度,要他們親近上帝,事奉祂。獻祭的意義,乃在耶和華上帝所指定獻祭的條例中,看見人到上帝面前必須解決罪的問題,並照衪的心願和方法將祭物獻上,同時,人到上帝面前必須經過中保,為人辦理屬上帝的事,在《舊約》的祭禮都是基督的影兒,實體是主耶穌,衪的降生就是獻上祭物(希伯來書10:1-10),衪又是那真帳幕的大祭司(10:12)。 今日經文論述五祭之一的燔祭,祭牲必須獻公的(公牛、公山羊、公綿羊),無殘疾的馴良家畜,甘心的全隻獻上,獻祭程序要灑血、洗淨並全燒在壇上;預表主耶穌甘心樂意將自己完全獻與上帝,完成上帝的旨意(希伯來書10:5-7),為世人的罪流出寶血,完成救贖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