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日 星期三

第一宗謀殺案(創世記第四章)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世記第四章1至8節


人類犯罪的動機,其中之一是嫉妒,我們自己行得好必蒙上帝悅納,若行差踏錯就讓罪惡有機可乘(7節),甚至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所以不要輕看「順服上帝」的屬靈情操。該隱犯罪後,天父仍舊保護他(15節),可惜的是,雖然該隱的後代各有所長(16-22節),卻仍以自我為中心,到了拉麥一代,更顯出他的狂妄(23-24節),直至亞當之孫、塞特之子以挪士出世,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26節)。歷史告訴我們,人類違背上帝的情况正變本加厲,但在每一個關鍵時刻,上帝必興求起告耶和華的名的屬靈兒女,我們絕對不可向世界低頭(羅12:2),天父正使用我們。

2013年4月29日 星期一

始祖犯罪(創世記第三章)

耶和華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創世記第三章1至6節


人類的犯罪,唯一的原因是不順服上帝,祂並不是以「你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2:17)來使人屈就,而是祂知道:人類若不照祂的話語過日後的生活必定失卻人生方向,今日世界一片混亂正是「各人任意而行」的惡果。人類通不過這個測試而干犯上帝惟有躲避祂的面,天父卻親自尋找原本是祂所寶貴如今卻自形慚穢的人,並替人類靈命得拯救宣佈祂的心意(本章15節,請翻閱《聖經》)。在伊甸園安設天使(本章24節)把守生命樹是防範人類吃了那果子後犯罪的生命從此永遠活着永不翻身。其後,《舊約》所預言、《新約》所成就的,就是我們賴以得回寶貴生命的主耶穌和衪的救恩。

2013年4月26日 星期五

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約翰福音第廿一章)

他們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在馬太十六章十七節稱約拿)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約翰福音第廿一章15至17節


我們經常注意,《約翰福音》第廿一章是主耶穌將彼得從「三次不認主」的失敗中挽回,給他三次機會表達愛主。還有一點我們不可忽略的。主對彼得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全書用過廿五次,用以強調、闡釋真理、論及要事),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本章18節,請翻閱《聖經》)。我們作主門徒的,也當這樣完全順服和交託,視之為極大福氣(19節上),這樣也才是真真正正的‘跟從主’(19節下)。至於別人如何,實在不用我去費心(20-23節)。牧者但願你們讀完《約翰福音》後,「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腓3:13),真真正正的跟從主。

2013年4月24日 星期三

多馬不信(約翰福音第二十章)

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第二十章24至28節


「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那些門徒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24、25)節)。當主耶穌向其他十個門徒顯現之時,只「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他們就喜樂了」(20節),多馬卻期望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才相信主耶穌真的復活了。過了八天,當十一個門徒再在一起之時,主耶穌又一次顯現以堅定多馬的信心,他也心悅誠服了。主最後提醒多馬和我們:「你(們)因看見了我(和我所成就的)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29節)。

2013年4月22日 星期一

主將母親託付約翰(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他到自己家裡去了。(約翰福音第十九章25至27節


這一章記載了主耶穌被釘上十字架前後三個值得注意的細節:
(1)「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並且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樣文字寫的」(19-22節,請翻閱《聖經》),彼拉多一方面是藐視猶太人,另一方面耶穌因「莫須有」罪名而死,這是祂自己的忠實見証。
(2)「耶穌見母親和祂所愛的那個門徒在旁邊,就對祂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可謂「忠孝雙全」。
(3)「惟有一個兵拿槍扎祂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34節,請翻閱《聖經》),約翰要証明:主耶穌的死,是千真萬確的事。「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証,他的見証也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35節)。

2013年4月19日 星期五

死不認主(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他說:「我不是。」……西門彼得正站著烤火,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裡嗎?」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約翰福音第十八章17至27節


今日經文很詳細列出彼得三次說明不認識主耶穌的過程,而整件事被「還有一個門徒」(一般認同他就是20:2「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即本書作者約翰)看見了:第一次,彼得向一個人否定他跟隨主耶穌三年的身分「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麼?』他說:『我不是』」(17節)。第二次,彼得向多人否定他作耶穌門徒的身分「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麼?』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25節)。第三次,彼得對一個面對面的証人否定他跟隨主耶穌的身分(26、27節,比對路加福音22:47-51)。彼得曾經向主許願為祂捨命(約翰福音13:37),現在卻因怕死而否定自己的身分。我們切勿在遇上困難之時,放棄基督徒的身分啊!

2013年4月17日 星期三

主為屬自己的人禱告(約翰福音第十七章)

耶穌向天父禱告說:「如今他們知道,凡祢(指天父)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裡來的;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翰福音第十七章7至11節


在符類福音中,記載主耶穌的禱文時都並不完整,而約翰在這一章中,詳細記述了祂的臨別禱告。這篇禱文,充分表現主耶穌「永遠大祭司」的身分。這也是主耶穌為屬自己的人的禱告。《約翰福音》第十七章,在全本《聖經》中,是十分寶貴的一章。(一)祂首先為自己禱告(1-5節)。(二)跟著祂為門徒禱告(6-19節):包括門徒的地位、主所作的、主所求的和門徒表現的。(三)又為歷代信徒(教會)禱告(20-26節):「使他們合而為一(21節)……像我們(子和父)合而為一(22節)……使他們完完全全合而為一(23節)……使祢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26節)是主耶穌在地上建立教會的最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