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

面對政府(羅馬書第十三章)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羅馬書第十三章1至3節


本章1至7節討論到基督徒面對政府的問題。「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1節)。保羅認為,地上的政府可以秉公行義,賞善罰惡,為人伸寃,代上帝伸張公義。不過,更重要的是,上帝設立政府給他賞善罰惡的目的,是讓百姓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提摩太前書2:2)。因此,保羅在這裡也教導在位者不可濫用職權來圖一己之利,以致民不聊生,他們的執法,是「叫作惡的懼怕」,而不是「叫行善(奉公守法)的懼怕」。跟著(8至10節)談及愛人的原則。當這邪惡的世代要過去,基督快來的日子漸近,基督徒當穿上公義的盔甲,披戴基督(12-14節),積極的做法是「行事為人要端正」,消極方面「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情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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