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馬太福音第廿六章26至29節)
(續昨)最後,這天猶大見大祭司洽商賣主了(本章14-16,馬可褔音14:10、11,路加福音22:3-6),如果貪心是猶大背叛主的理由,這就是歷史上貪愛金錢所造成最可怕的例子了。主耶穌在世上最後一週的禮拜三並沒有任何活動,似是為禮拜四的逾越節晚餐作好準備:1.在逾越節晚餐前的準備是奇妙的,當十二門徒都到齊,主就在席上宣佈他們中間有一個要賣衪,而衪自己必要去世(本章17-25,可14:12,路22:7-18、21-30,約13:18-30)。2.在晚餐前主親自替門徒洗脚(約13:1-17)為的是給門徒作榜樣。3.在席上,拿起餅和葡萄酒設立聖餐,並吩咐今後以此聖禮記念衪(本章26-29,可14:22-25,路22: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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