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被捉拿後,在猶太人領袖前受審(太27:1,可15:1,路22:66-71),在這時刻,勇於自我表達的彼得竟三次不認主(太26:69-75,可14:66-72,路22:55-62,約18:25-27),主事前對他說的一番話(路22:31、32)使他餘下的日子活得更有見証。而猶大的悲劇(太27:3-10),乃是錯誤估計自己的計劃,我們決不能利用主來達到我們自己的目的,我們必須把自己交在祂的手中,讓衪憑自己的旨意使用我們。主耶穌被帶到羅馬官員前受審(太27:2、11-26,可15:1-15,路23:1-25,約18:28至19:16),只要看看彼拉多和希律的你推我讓,就知道他們查不出主耶穌有什麼罪,而彼拉多夫人打發人給他的忠告(太27:19)更加証實了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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