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6日 星期三

歸上帝之物(路加福音二十章)

文士和祭司長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當時就想要下手拿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窺探耶穌,打發奸細裝作好人,要在他的話上得把柄,好將他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奸細就問耶穌說:「夫子,我們曉得你所講所傳都是正道,也不取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我們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詐,就對他們說:「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當著百姓,在這話上得不著把柄,又希奇他的應對,就閉口無言了。(路加福音二十章19至26節


在葡萄園户的比喻(9-18節)中,主耶穌的結論(17、18節)是根據《以賽亞書》第八章14、15節說的:以色列和猶大兩國,都會在上帝這塊絆腳石頭上跌碎。同時,頑梗不信的猶太人領袖,也會給耶穌這塊磐石砸得稀爛。另方面,當文士和祭司長要主耶穌在「誠誠實實傳上帝的道」(21節)和「會否違反羅馬政府」(22節)中間給一個「不取人的外貌」的答案,祂從銀幣上的像和號回答:「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25節),意思是說:羅馬政府有用該撒像和號的銀幣納稅的規定,那麼就照規定而作。但凡屬照著上帝形像樣式造的人(創1:26)就當歸向上帝。這堪稱是一箭雙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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