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以後,約瑟主人的妻以目送情給約瑟,說:「你與我同寢吧!」約瑟不從,對他主人的妻說:「看哪,一切家務,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裡。在這家裡沒有比我大的;並且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後來他天天和約瑟說,約瑟卻不聽從他,不與他同寢,也不和他在一處。有一天,約瑟進屋裡去辦事,家中人沒有一個在那屋裡,婦人就拉住他的衣裳,說:「你與我同寢吧!」約瑟把衣裳丟在婦人手裡,跑到外邊去了。(創世記卅九:7至12節)
這一章繼續第卅七章約瑟被賣到埃及為奴的事件,由於「耶和華與他同在,他就百事順利」,大得主人波提乏的重用。卻又由於秀雅俊美,女主人乃向他示不正當的愛,約瑟曉以大義(39:8、9),並用逃離現場的方法解決(39:12),確屬明智之舉(參提摩太後書2:22),當我們面對誘惑時,不要以為自己有能力在當中糾纏,「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其後約瑟雖然被下在獄中,「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所作盡都順利」,上帝又賜他機會及屬靈的智慧,替同囚的酒政(替埃及法老處理飲酒事宜之官)解夢,他復職後,雖一時忘記了約瑟所託(40:14、23),後來仍是約瑟升職的關鍵人物(見下創世記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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