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至第廿六章的主旨是「重申當守的律法」。而第五至第十一章意在重申十條誡命。第五章7至21節再將十條誡命復述一次。同時,他們應存什麼心守耶和華上帝的誡命?(一)當存敬畏的心(5:29;6:13、24)。(二)當存愛神的心(6:4-9)。(三)當存謙卑的心(第八及九章)。(四)當存聖潔的心(7:6-11)。(五)當存順服的心(第十及十一章)。而今日所讀第五章,雖然再將十條誡命復述一次,但必須留意一點:「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v.3),上帝的話是對世世代代的信徒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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